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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利东部医院一医生疑为医托”事件有了处理结果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12-01 07:19:00 报料热线:81850000

  11月24日,晚报报道了李惠利东部医院一名副主任医师介绍患者到新东方医院做手术,被不满手术效果的患者质疑,患者还向新东方医院的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鄞州区卫计局投诉。宁波市卫计委就此事督促李惠利东部医院和鄞州区卫计局,尽快给出处理意见。近日,李惠利东部医院和鄞州区卫计局分别通报了对该起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鄞州区卫计局在《关于对宁波鄞州新东方医院一起违规行为处置的通报》中称:近日,接群众投诉和媒体报道,我局对宁波鄞州新东方医院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医师多点执业备案不及时;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未落实。

  我局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第二条第十款第六条规定,以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宁波鄞州新东方医院作出以下处理:不良执业行为记4分,责令限期整改。

  对涉事医师,我局已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建议医患双方根据《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的规定处理。

  鄞州区卫计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对新东方医院扣分累计达到12分,可吊销其执业资格。

  李惠利东部医院《关于对黄春军医生违规行为的处分通报》中称:经调查,我院黄春军医生私自介绍门诊病人到外院治疗,该医生行为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根据我院《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技术人员高职低聘的规定》,经医院讨论决定,给予黄春军医生停止临床工作三个月、高职低聘一年的处分,即日起执行。

  而对于黄春军介绍门诊病人到外院手术的行为是否属于医托行为,李惠利东部医院宣传部门一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黄医生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不能定义为是医托行为。

  该负责人说:“对于医托的定义,是外院的人(社会人)拉病人到其他地方。但黄医生是我们本院的医生,他把病人介绍出去,这跟医托是有区别的。我们对这个定义还是比较慎重的。”

  新闻纵深

  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再次成为议论焦点

  “浙江一公立医院大夫因为介绍病人去自己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做手术被指当医托,当地卫计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在全国医生队伍里也产生一定反响,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为此撰文《医生多点执业注意四大问题》。一方面,他认为“医师多点执业非常有利于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合理性流动”;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管理要严格办理流程,完善规范和制度”。

  医生多点执业在宁波开展的情况如何,是否普遍,规范化操作应是怎样的?昨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鄞州区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

  1医生多点执业本身不是坏事

  “医生多点执业的情况在鄞州还是挺多的。”鄞州区卫计局行政审批科一位工作人员说,在该区卫计局做过备案的医师少说也有几百位。“从政策层面上说,国家一直以来是挺鼓励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医疗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医师多点执业合法化的规定,从某种程度上说,解放了医生,也解放了医疗行业。”

  “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大部分是业务能力比较强的,在有余力的情况下,辅助其他医院、诊所工作,这是一件好事。”该工作人员说,该政策在客观上也为医生带来了更多收入,这“也是政策默认的”。

  至于执业点的分布范围,“从大医院到个体诊所都可以,乡镇卫生院如果想聘请大医院的医生坐诊,也是可行的。只要这个医生符合多点执业的注册条件,在当地卫生部门办一下手续就可以。”该工作人员说。

  2 “医托”自有定义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看到,从2009年到2017年,各种鼓励多点执业、探索自由执业的政策文件不断下发,但相关政策在各地的施行力度和广度有所不同。

  “浙江省的多点执业实践应该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宁波已经实行了五年。”鄞州区卫计局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因多点执业而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普遍,也不常见。如果有纠纷,我们会按照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规定去处理。”

  具体到此次事件中的当事人黄医生和患者小林,该工作人员说,“小林家属担心小林病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黄医生是不是医托,恐怕还有待考察。我们关于医托的定义是很明确的,就是医疗骗子,把患者骗到一些无医疗资格的小诊所去看病。黄医生的情况显然不太一样。”

  3增强医德是永恒命题

  多点执业作为新生事物,相关规定还需在实践中慢慢完善。

  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计委公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也就是说,一名医师的执业地点不再是某一家医疗机构,而是某一省或某一县。

  “从这一层面上来说,医生在一个区域内任何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行医都是合法的。以前,多点执业的注册点是有限的,可能是两个执业点也可能是三五个点执业。现在政策放开了,执业点不限,只要这个医生有能力,备案之后可以在该区域内的任意地点执业。”鄞州区卫计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说,“政策肯定会越来越开放,因为多点执业带来的便利是显而易见的。”

  产生纠纷如何处理?“一个是依法,谁的事谁负责;二是根据协议,由机构和个人按照合同或协议来分担;三是支持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徐毓才在文章里提到,“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自行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这样,万一在执业期间发生医疗责任事故,也可以有个保障。

  “医师多点执业是个新问题,相关部门在政策层面依然在不懈探索……医疗机构更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监督管理;打算多点执业的医师,不要仅仅把多点执业看作是一个挣钱的机会,更要更新职业观念,提升自身价值,更好地服务患者,树立自己品牌。增强医德是永恒的命题。”徐毓才说。宁波晚报记者张明强顾嘉懿

原标题:责令新东方医院限期整改 医生停止临床工作三个月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

“李惠利东部医院一医生疑为医托”事件有了处理结果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12-01 07:19:00

  11月24日,晚报报道了李惠利东部医院一名副主任医师介绍患者到新东方医院做手术,被不满手术效果的患者质疑,患者还向新东方医院的属地卫生行政部门鄞州区卫计局投诉。宁波市卫计委就此事督促李惠利东部医院和鄞州区卫计局,尽快给出处理意见。近日,李惠利东部医院和鄞州区卫计局分别通报了对该起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

  鄞州区卫计局在《关于对宁波鄞州新东方医院一起违规行为处置的通报》中称:近日,接群众投诉和媒体报道,我局对宁波鄞州新东方医院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医师多点执业备案不及时;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未落实。

  我局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第二条第十款第六条规定,以及《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决定给予宁波鄞州新东方医院作出以下处理:不良执业行为记4分,责令限期整改。

  对涉事医师,我局已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建议医患双方根据《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的规定处理。

  鄞州区卫计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如果对新东方医院扣分累计达到12分,可吊销其执业资格。

  李惠利东部医院《关于对黄春军医生违规行为的处分通报》中称:经调查,我院黄春军医生私自介绍门诊病人到外院治疗,该医生行为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根据我院《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技术人员高职低聘的规定》,经医院讨论决定,给予黄春军医生停止临床工作三个月、高职低聘一年的处分,即日起执行。

  而对于黄春军介绍门诊病人到外院手术的行为是否属于医托行为,李惠利东部医院宣传部门一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黄医生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不能定义为是医托行为。

  该负责人说:“对于医托的定义,是外院的人(社会人)拉病人到其他地方。但黄医生是我们本院的医生,他把病人介绍出去,这跟医托是有区别的。我们对这个定义还是比较慎重的。”

  新闻纵深

  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再次成为议论焦点

  “浙江一公立医院大夫因为介绍病人去自己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做手术被指当医托,当地卫计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在全国医生队伍里也产生一定反响,陕西省山阳县卫计局副局长徐毓才为此撰文《医生多点执业注意四大问题》。一方面,他认为“医师多点执业非常有利于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合理性流动”;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医师多点执业注册管理要严格办理流程,完善规范和制度”。

  医生多点执业在宁波开展的情况如何,是否普遍,规范化操作应是怎样的?昨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鄞州区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

  1医生多点执业本身不是坏事

  “医生多点执业的情况在鄞州还是挺多的。”鄞州区卫计局行政审批科一位工作人员说,在该区卫计局做过备案的医师少说也有几百位。“从政策层面上说,国家一直以来是挺鼓励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医疗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医师多点执业合法化的规定,从某种程度上说,解放了医生,也解放了医疗行业。”

  “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大部分是业务能力比较强的,在有余力的情况下,辅助其他医院、诊所工作,这是一件好事。”该工作人员说,该政策在客观上也为医生带来了更多收入,这“也是政策默认的”。

  至于执业点的分布范围,“从大医院到个体诊所都可以,乡镇卫生院如果想聘请大医院的医生坐诊,也是可行的。只要这个医生符合多点执业的注册条件,在当地卫生部门办一下手续就可以。”该工作人员说。

  2 “医托”自有定义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看到,从2009年到2017年,各种鼓励多点执业、探索自由执业的政策文件不断下发,但相关政策在各地的施行力度和广度有所不同。

  “浙江省的多点执业实践应该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宁波已经实行了五年。”鄞州区卫计局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因多点执业而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普遍,也不常见。如果有纠纷,我们会按照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规定去处理。”

  具体到此次事件中的当事人黄医生和患者小林,该工作人员说,“小林家属担心小林病情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黄医生是不是医托,恐怕还有待考察。我们关于医托的定义是很明确的,就是医疗骗子,把患者骗到一些无医疗资格的小诊所去看病。黄医生的情况显然不太一样。”

  3增强医德是永恒命题

  多点执业作为新生事物,相关规定还需在实践中慢慢完善。

  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计委公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也就是说,一名医师的执业地点不再是某一家医疗机构,而是某一省或某一县。

  “从这一层面上来说,医生在一个区域内任何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行医都是合法的。以前,多点执业的注册点是有限的,可能是两个执业点也可能是三五个点执业。现在政策放开了,执业点不限,只要这个医生有能力,备案之后可以在该区域内的任意地点执业。”鄞州区卫计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说,“政策肯定会越来越开放,因为多点执业带来的便利是显而易见的。”

  产生纠纷如何处理?“一个是依法,谁的事谁负责;二是根据协议,由机构和个人按照合同或协议来分担;三是支持购买医疗执业保险。”徐毓才在文章里提到,“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自行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这样,万一在执业期间发生医疗责任事故,也可以有个保障。

  “医师多点执业是个新问题,相关部门在政策层面依然在不懈探索……医疗机构更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监督管理;打算多点执业的医师,不要仅仅把多点执业看作是一个挣钱的机会,更要更新职业观念,提升自身价值,更好地服务患者,树立自己品牌。增强医德是永恒的命题。”徐毓才说。宁波晚报记者张明强顾嘉懿

原标题:责令新东方医院限期整改 医生停止临床工作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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