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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3万多家市场主体营业执照30天后将失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12-01 16:14:00 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 孙佳丽)今日,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30天后即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将自动失效。截至目前,我市90%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换证或已完成换证工作,但仍有32947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据了解,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换发。

  对于个体工商户,则不强制换照。已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另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均保持不变。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工商登记、换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可当场换发。”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办理新版营业执照应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尚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进行更换,以免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原标题: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3万多家市场主体营业执照30天后将失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7-12-01 16:14:00

  中国宁波网讯(见习记者 孙佳丽)今日,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30天后即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将自动失效。截至目前,我市90%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换证或已完成换证工作,但仍有32947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据了解,凡2015年10月1日前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需换发。

  对于个体工商户,则不强制换照。已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另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均保持不变。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工商登记、换照等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可当场换发。”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办理新版营业执照应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至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原件丢失的,可凭声明作废的报纸报样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尚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进行更换,以免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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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