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象山法院了解到,该院巧用“五头羊”办结了一起财产纠纷案,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要从2016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当时,被告王某被法院判决赔偿林某、石某医疗费、住院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
2017年5月,该案承办人了解到,被告名下并无财产,人下落不明,拒不履行执行义务,遂将其上报失信黑名单。
6月,王某在其女婿蔡某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放弃其他权利只要求索赔修车费15000元,而王某则以蔡某担保分期归还。然而,约定时间过了之后,王某、蔡某仍未履行。
11月,象山法院重新立案,追加蔡某为被告并上报失信黑名单。
12月某天上午,王某、蔡某来到法院协商能否省吃俭用慢慢履行。基于对王某、蔡某的不信任,申请人表示拒绝。当天下午,王某筹集到5000元,后蔡某联系了其表哥徐某前来法院为其担保。
当天晚上,徐某出现在办公室。原本以为,徐某的出现可以让这起案件出现转机,但徐某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跟王某并不熟悉,且蔡某这个女婿身份现在还没法律认定,我没必要无缘无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徐某的话让工作人员感到意外。
然而,案件承办人在谈话中了解到徐某爱吃羊肉,而王某刚好养有几只羊也打算卖羊,为何不能以羊为媒介促成这起案件的执结呢?——
“徐某,你比较爱吃羊肉,刚好又快过年了,你要是不信任王某,可以从他地方拉几只羊作为1万元的抵押,现在按照羊肉的市场价,5只羊差不多值1万元了。”承办法官说道。
“不瞒你说,我确实喜欢吃羊肉,每逢过年都会买几只。”徐某说,“既然今天表弟喊我过来,我也应该做点什么,这样吧,我等下拿出1万就当是买下王某5只羊,王某把羊拉到我家里,我把1万元汇到法院,你们觉得呢?”
蔡某点头表示同意。当天晚上,申请人在法院拿到了5000元执行款,第二天一大早也收到了另外1万元执行款,该案成功执结。
记者刘挺 通讯员罗艺
原标题:象山法院用“五头羊”办结一起财产纠纷案,咋回事?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