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院10个月,花费60多万元,账单显示,其中一天内就用了84包棉签和纱布,换了50次药。尽管作为离退休干部,60多万元医药费个人只需出2万多,但家属质疑医院是在骗保、骗国家:“医保的钱不是钱吗?”然而医院的态度令人震惊,其表示:顶多算工作上的失误。
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日通报:湘潭市中心医院涉事科室存在多收取护理费、医用耗材费等现象,已对科室兼职会计、科室护士长、科室主任给予相应处分。
一天用棉签纱布84包换药50次?家属质疑乱收费
湖南省湘潭市中心医院,是湘潭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去年一月份,文建湘把突发脑溢血的父亲送到这里,在重症监护室进行了长达十个月的治疗,但最终,父亲还是去世了。文建湘觉得医院也尽力了,但医院开出的60多万的医疗收费单据,却让他感觉有些蹊跷。
文先生发现,在住院收费明细单上记载着病人使用过卫生护垫,收费700多元。但文先生父亲所用的卫生护垫,都是家人自带的。
不仅如此,收费单据显示,仅3月13日一天,棉签和纱布就使用了84包。当天,小换药计费50次,8元一次,共计400块。
此外,在病例本中还有这样的记录,“80天内冰敷1100次,收5500元”,但文先生说,他实际上只查到了18次冰敷。
文建湘:此外,“其他推拿”每天都收了钱。医保局查出来这一项根本不存在收费的,但实际上每天收了25块钱。
有医保就能乱收费?医院:最多算工作上失误
直到文建湘父亲2016年11月下旬去世,约10个月的住院期间,共产生60多万元费用,但因为父亲享受离退休干部医保政策,文建湘只自费了2万多元。
湘潭市医保核对中心主任罗细春:
严格来说,文先生父亲报销的费用跟医保是有区别的。他是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基金,全额由用人单位或财政拨付。而医保基金是一部分由老百姓交纳,一部分由单位交纳。
文建湘:
我父亲是国家干部,可以报销,其他人呢?没有医保的人怎么办呢?能看得起病吗?难道因为花的是医保,乱收费就可以默许吗?
文建湘说,自从他发现医院收费存在问题后,一开始是向护士反映,“我反映一下,他们就改正一下。不反映他们就不改正。”2016年6月,文建湘开始向医院举报中心举报。但医院工作人员的回复让人震惊。
湘潭市中心医院物价办工作人员:
骗医保那也是医保局(来管),其实都是公对公。无非就是医保局把你们套的这两千块钱几百块钱的也好,我们把你的扣出来,扣出来对于医保局可能很轻描淡写地扣吧,对于医院来说公对公,扣吧。这种事情只能最终归结于,就是工作上最多算是一个失误。
“当时他们回应‘医院不存在乱收费,有什么事就走法律途径’。”文建湘说,他对院方的处理结果十分不满。
??医保局对医院三倍处罚卫计委:已处理相关人员
2016年9月,文建湘将湘潭市中心医院告到了市医保局,医保局调查后确认医院存在违规收费的情况,对医院进行了三倍处罚。医保局表示:医保局对其多收一次性耗材氧气管(湿化瓶)费2876.4元、违规收取其他推拿治疗费用5275元,按协议共计拒付18701.4元,并督促医院自查整改。
2017年4月,在相关部门协调下,湘潭市中心医院相关科室与文建湘达成和解协议,退还多收的费用外,并给予5万元的补偿。
湘潭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李绍杰:
尽管有很多的监管措施,但是个别医务人员在执行收费过程中,有工作存在疏忽的情况,把一些每天按时计费的项目,集中在一个时段计费,平时可能漏记,然后有一些收费项目的记账科室,出现了不恰当。
针对此事,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通报,湘潭市中心医院涉事科室存在多收取护理费、医用耗材费等现象,调查结果显示:
——关于“小换药一天换了50次”的问题。经调查,小换药时间为2016年2月1日8时开始,至2016年4月20日11时结束,共计91次。2016年3月13日医院住院病人日结算明细单显示,医院小换药50次,计费400元,为该阶段一次性补计,存在计费不规范行为。
——关于“棉签和纱布一天就用了84包”的问题。经调查,“棉签/包、外用、QD”治疗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16时53分开始至2016年4月20日11时结束,共计89天,“纱布/包、外用、BID”治疗时间为2016年2月1日8时开始至2016年4月20日11时结束,共计79天。2017年4月20日医院住院病人日结算明细单显示,医院计纱布221包,计费508.3元,计棉签89包,计费40.94元。棉签和纱布为外用无菌护理耗材,不能单独收费,医院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关于“80天内有1100次冰敷记录”的问题。经调查,“冰敷、QH”治疗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15时开始至2016年3月14日16时49分结束,共计1081小时,按照《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实用手册》及《湘潭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的规定,收费标准为5元/次,每小时计费一次。2016年4月20日医院住院病人日结算明细单显示,医院冰敷1100次,计费5500元,为该阶段一次性补计,医院存在不规范收、计费行为。
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称,已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对科室兼职会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降级使用;对科室护士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撤销行政职务调离岗位;对科室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对科室责任护士组长和当班护士给予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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