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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拿到手的年终奖会“缩水”?这笔账你该算清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1-17 07:38:49 报料热线:81850000

  浙江在线1月16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申思婕通讯员冯健)春节在即,不少白领期待起了年终奖。上个月,某手机品牌普通员工分分钟可能拿一百万年终奖的方案在网上流传,撩动了不少网友的心。根据某网络招聘平台发布的年度“白领年终奖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杭州白领的年终奖均值为13765元,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行第四,许多网友表示“又给杭州人民拖后腿了”。

  更揪心的是,很多时候拿到手的年终奖还与实际数额“缩水”严重,总觉得自己拿了一份“假年终奖”。为此,浙江在线记者联合个税管家给您算了一笔账。

  年终奖里“套路多”个人所得税需算清

  有些公司的年终奖数额虽然诱人,但实际到手却没那么多。年终奖到底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计税规则,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并根据当月工资分两种情况计算纳税。

  当月工资≥3500元,将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资<3500元,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除以12个月,即[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当月工资)]÷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当月工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然而,一些新入职的员工疑惑了:“入职不满12个月,年终奖该怎么算?”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并没有规定新员工可以按照实际任职的月份来计算年终奖税率。所以,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论雇员是否任职满一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式都是一样的。例如,某大学毕业生小华2017年7月入职A公司,2017年12月实发工资3600元,年终奖5000元。小华的年终奖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即5000/12=416.67元,对应税率3%,年终奖应交个税=5000*3%=150元。

  另外,如果一年当中有工作变动,需要从两家单位取得年终奖,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也就是说,另外一家单位的年终奖要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税。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公司发放给退休员工的年终奖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何拿到更多的年终奖?这些误区需警惕

  既然年终奖有这么多讲究,有没有办法能尽量地减少差值,让到手的年终奖更多呢?

  误区一:全年薪酬占比中,年终奖分配得越多,需要交的个税越少。对此,杭州个税管家分析师称这是许多人的误区。“例如某项目人员月薪4500元,2018年1月准备发放2017年项目奖金17800元,2018年2月准备发放2017年双薪4500元。(不考虑社保和公积金)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把项目奖金和2月的双薪放一起,而应当将项目奖金17800元做为单独的年终奖申报。”

  个税管家APP显示,如果按前者计算的话,年终奖=17800+4500=223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应交个税:22300*10%-105=2125元,当月的工资应交个税(4500-3500)*3%=30元,到手收入为22300+4500-2125-30=24645元。但后者,年终奖应交个税=17800*3%=534元,双薪4500元合并到当月工资计税,应交个税(4500+4500-3500)*20%-555=545元,到手收入=17800+4500+4500-534-545=25721元,到手收入增加=25721-24645=1076元,节税49.93%。

  税收优化后,最终年终奖增加1076元

  误区二:年终奖多发点,到手收入没有影响。这同样是一个误区。个税管家分析师举例,假设某销售人员2017年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财务人员计算出其当年的年终奖为54001元,则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年终奖应交个税=54001*20%-555=10245.2元,到手年终奖=54001-10245.2=43755.8元。但假设少发1元,则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年终奖应交个税=54000*10%-105=5295元,到手收入为=54000-5295=48705元。仅仅一元钱,最后的到手收入就差了几千元!

  年终奖54001元和54000元的应纳个税差别(根据个税管家软件计算)

  误区三:采取延后、分期等方式发放年终奖。很多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常常会采取延后、分期等方式发放年终奖。一些人会认为:分期发放年终奖,可起到节税作用。实际上,这是一处“坑”。因为两次的年终奖个税往往会比一次性发放年终奖所交个税加当月工资个税的总和更高。通常也就是说,分期发放,扣税更多。

  每个人的工资、年终奖不尽相同,个税优化也就因人而异。当然,当前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大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一般都会尽量帮助员工合理优化个税,以增加员工的“福利”。

原标题:为什么拿到手的年终奖会“缩水”?这笔账你该算清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为什么拿到手的年终奖会“缩水”?这笔账你该算清

稿源: 浙江在线 2018-01-17 07:38:49

  浙江在线1月16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申思婕通讯员冯健)春节在即,不少白领期待起了年终奖。上个月,某手机品牌普通员工分分钟可能拿一百万年终奖的方案在网上流传,撩动了不少网友的心。根据某网络招聘平台发布的年度“白领年终奖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杭州白领的年终奖均值为13765元,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行第四,许多网友表示“又给杭州人民拖后腿了”。

  更揪心的是,很多时候拿到手的年终奖还与实际数额“缩水”严重,总觉得自己拿了一份“假年终奖”。为此,浙江在线记者联合个税管家给您算了一笔账。

  年终奖里“套路多”个人所得税需算清

  有些公司的年终奖数额虽然诱人,但实际到手却没那么多。年终奖到底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计税规则,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并根据当月工资分两种情况计算纳税。

  当月工资≥3500元,将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工资<3500元,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除以12个月,即[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当月工资)]÷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当月工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然而,一些新入职的员工疑惑了:“入职不满12个月,年终奖该怎么算?”

  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并没有规定新员工可以按照实际任职的月份来计算年终奖税率。所以,雇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论雇员是否任职满一年,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式都是一样的。例如,某大学毕业生小华2017年7月入职A公司,2017年12月实发工资3600元,年终奖5000元。小华的年终奖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即5000/12=416.67元,对应税率3%,年终奖应交个税=5000*3%=150元。

  另外,如果一年当中有工作变动,需要从两家单位取得年终奖,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也就是说,另外一家单位的年终奖要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税。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公司发放给退休员工的年终奖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何拿到更多的年终奖?这些误区需警惕

  既然年终奖有这么多讲究,有没有办法能尽量地减少差值,让到手的年终奖更多呢?

  误区一:全年薪酬占比中,年终奖分配得越多,需要交的个税越少。对此,杭州个税管家分析师称这是许多人的误区。“例如某项目人员月薪4500元,2018年1月准备发放2017年项目奖金17800元,2018年2月准备发放2017年双薪4500元。(不考虑社保和公积金)这种情况千万不要把项目奖金和2月的双薪放一起,而应当将项目奖金17800元做为单独的年终奖申报。”

  个税管家APP显示,如果按前者计算的话,年终奖=17800+4500=22300元,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应交个税:22300*10%-105=2125元,当月的工资应交个税(4500-3500)*3%=30元,到手收入为22300+4500-2125-30=24645元。但后者,年终奖应交个税=17800*3%=534元,双薪4500元合并到当月工资计税,应交个税(4500+4500-3500)*20%-555=545元,到手收入=17800+4500+4500-534-545=25721元,到手收入增加=25721-24645=1076元,节税49.93%。

  税收优化后,最终年终奖增加1076元

  误区二:年终奖多发点,到手收入没有影响。这同样是一个误区。个税管家分析师举例,假设某销售人员2017年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财务人员计算出其当年的年终奖为54001元,则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年终奖应交个税=54001*20%-555=10245.2元,到手年终奖=54001-10245.2=43755.8元。但假设少发1元,则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年终奖应交个税=54000*10%-105=5295元,到手收入为=54000-5295=48705元。仅仅一元钱,最后的到手收入就差了几千元!

  年终奖54001元和54000元的应纳个税差别(根据个税管家软件计算)

  误区三:采取延后、分期等方式发放年终奖。很多公司为了留住人才,常常会采取延后、分期等方式发放年终奖。一些人会认为:分期发放年终奖,可起到节税作用。实际上,这是一处“坑”。因为两次的年终奖个税往往会比一次性发放年终奖所交个税加当月工资个税的总和更高。通常也就是说,分期发放,扣税更多。

  每个人的工资、年终奖不尽相同,个税优化也就因人而异。当然,当前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大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一般都会尽量帮助员工合理优化个税,以增加员工的“福利”。

原标题:为什么拿到手的年终奖会“缩水”?这笔账你该算清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