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与健康工作,事关人的全面发展。今天上午,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对健康宁波建设进行部署。
其中一条,深深吸引住了记者的眼球:“要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其中透露,宁波将从理顺管理体制入手,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的转变。要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报衔接”的路径,完善医院补偿机制。要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稳步推进“两个允许”改革试点。
“这两个允许”是指什么?看了你不要激动:
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
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用于人员奖励。
这两个“允许”,就是要突破工资待遇原有的“天花板”,其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对于宁波广大的医务人员来说,这真是个大利好!
大家都知道,医疗行业有其特殊性,可以罗列一堆:医务人员培养周期长,技术难度大,工作强度大,职业风险大,医患环境不好,更主要的是,和许多高薪行业比起来,薪酬并不高!很多医务人员感到,医疗服务的价值,被大大低估了!
关于医疗行业薪酬制度改革,记者近期刚刚看到过一份《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来自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提到,今年,公立医院的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将扩大。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要积极、自主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除原有文件(《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的试点城市外,其他城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并明确提出“两个允许”、鼓励探索实行年薪制。
《通知》中说,要结合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通知》还明确,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并与本院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鼓励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
记者还注意到,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也出台了《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与技术服务收入、质量管理、费用控制和服务绩效等挂钩,但与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这最后一句,是红线,绝对不能碰!
薪酬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宁波的探索,让人期待。
记者沈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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