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冯瑄 通讯员陈晓众)记者今天从市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厅最新公布2018年浙江省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19家企事业单位上“黑榜”,其中宁波有4家企业。
我省于2016年8月22日起实施《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根据这一办法,如果企业出现“构成环境犯罪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13类环境违法行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整改),还要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政府采购等多方面受限制。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批18家企业被列入省环境违法“黑名单”。今年首批进入“黑名单”的4家宁波企业,包括华楷麦尔汽车系统(宁波)有限公司、宁海县前童镇鸿发沙石厂、慈溪市新浦华盛拉丝厂和慈溪万陇电器有限公司。其中华楷麦尔汽车系统(宁波)有限公司因擅自修改污染源在线自动检测数据,导致分析仪采样分析污染物数据超标时,工控机上污染物数据仍显示达标;慈溪万陇电器有限公司存在不锈钢管发黑酸洗加工,车间地面无防渗防腐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渗入地下,经监测发黑车间地面以下约3米处废水六价铬超标排放三倍以上的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被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企业,有一次“信用修复”的机会。在环境违法“黑名单”信息公布6个月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认为其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可向作出认定的环保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的申请。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违法企业还要选择门户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介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然后由作出认定的环保主管部门在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修复的决定,并上报、报备给其他相关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环境违法“黑名单”已列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由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与发改、经信、财政、税务、工商、质监、安监、海关等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建立通报机制。
原标题: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