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网上点餐、网上叫车……如今,越来越多的事情可通过一部手机搞定。今天,最高法院、腾讯和宁波法院推出又一个重磅消息:以后全国人民都可以享受到“移动微法院”的便利,打官司也可足不出户!
今天下午,在宁波中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宣布“全国移动电子诉讼联合项目组”正式启动,组建移动诉讼平台的国家队。
该项目组由最高法院信息中心、浙江高院、宁波中院、腾讯等近20家单位100名人员组成,将在“宁波移动微法院”的基础上,深度研发更为成熟的产品,为全国法院提供标准化的移动电子诉讼平台。
此前,宁波中院作为最高法院指定的全国法院“移动电子诉讼试点”,半年多时间,已有1.8万多起案件在这个平台上流转。
前不久,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两次对宁波“移动微法院”试点工作作出批示。
“对移动诉讼这样一个系统和产品,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一般的经验、标准的推广,而应着眼于最高的平台级的整体推广。”许建峰说,“宁波移动微法院”的成功不是终点,而是另一个全新的起点。
“宁波移动微法院”推出不到半年,给不少当事人带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今年1月4日,家住武汉的彭女士,在家中登录“宁波移动微法院”,拍照上传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用电子签名进行确认,顺利向奉化区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
1月20日,身处非洲安哥拉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刘先生,于当地时间早上8点(北京时间15点)登录“宁波移动微法院”,在鄞州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与原告进行在线调解。达成合意后,法官将调解协议上传至平台,双方通过电子签名予以确认。
1月31日14点,身处深圳的原告律师,与身处宁波郊区的被告律师,在各自的办公室,分别登录“宁波移动微法院”,通过人脸识别,用手机参与宁波中院一起专利权案件的第二次庭审。合议庭成员在审判庭的电脑屏幕中见到了双方律师,身份确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一切顺利进行。
去年年底,在一起欠款7000元的执行案件中,余姚市法院的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的母亲。执行法官借助“移动微法院”,以视频、照片、定位等形式,将老母亲清贫的生活状况及还款意愿向申请执行人“直播”。申请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让步,双方达成了4500元的和解方案。
这样的场景,在宁波两级法院还有很多很多。截至今年3月30日,宁波两级法院已运用“宁波移动微法院”办理案件18616件,其中送达4731件,证据交换120件次,开庭或询问117次;调解撤诉2938件,执行结案1073件。
“宁波移动微法院”为何能在短时间内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记者了解到,2017年10月8日,“余姚微法院”正式上线,该平台借助人脸识别、远程音视频、电子签名等技术,可在移动端进行在线立案、送达、开庭、证据交换、调解、执行等诉讼活动。
随后,宁波中院将“微法院”的功能升级扩容,并于今年1月2日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开“宁波移动微法院”。1月11日,最高法院确定宁波中院为全国法院唯一的“移动电子诉讼试点”。
宁波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贤宏介绍,“宁波移动微法院”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使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为可能。
3月26日,宁波中院制定的涵盖全部诉讼环节的《宁波移动微法院诉讼规程(试行)》在全市法院实施,这也是全国首个移动电子诉讼规程。
“该诉讼规程最大的突破在于,明确受送达人在经过身份认证,对电子送达地址予以确定,并在线同意电子送达的,法院可以通过宁波移动微法院向其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这进一步提升了移动微法院的办案效率。”黄贤宏说。
新闻发布会上,宁波中院与腾讯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宣布共建“腾讯&宁波移动微法院实验基地”,推动移动电子诉讼建设向纵深发展。记者黄金董小芳通讯员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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