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先生的父亲在参加朋友的孙子满月宴后,骑摩托车回家路上掉入排水沟不幸身亡。王先生认为宴席主办人孙某有劝酒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孙某的代理人称,孙先生在宴席上没有喝酒,也不存在劝酒行为,宴席结束后也嘱托儿子将喝酒的客人送回家。
起诉:父亲酒后离开未被劝阻
王先生称,父亲上午9点左右骑着自家的二轮摩托车,应邀前往孙某家参加其孙子的满月宴,到达后孙某让父亲将二轮摩托车放在门口,坐着他的车一起去了饭店。席间孙某不断向客人敬酒,导致父亲饮酒过量。宴席后,父亲跟车回到被告家,孙某放任父亲酒后骑车回家,导致父亲返程途中掉入排水沟,车辆损坏,父亲经抢救后无效死亡。
王先生认为,孙某作为酒席召集者和同席者,对父亲骑摩托车离开的行为,未进行任何及时有效劝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遂将孙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26万余元。
庭审:被告称未劝酒不应担责
近日,该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孙某的代理人称,王先生所述和事实不符,他虽召集了饭局,但并没有饮酒,也不存在劝酒行为,更没有让王先生酒后驾车回家,因而他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他在酒席后还特意向家里的亲属朋友交代,开车送饮酒者回家。
庭审中,参加满月宴的李某出庭作证称:“我一直和孙某站在门口招待客人,等客人都上桌了,我才进去吃饭。孙某因身体不舒服,一直在啤酒箱上坐着,并没有劝酒和敬酒的行为。”另一位参加满月宴的郭某则表示,酒宴当天他负责帮忙,吃饭时是坐在王先生父亲旁边一桌,但那一桌并没有敬酒、劝酒行为。当时从饭店返回时,也没有人有明显喝醉的情况。对于证人的证言,原告王先生的儿子并不认可,认为证人并未全程与孙某在一起,不能证明孙某没有劝酒行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李傲
原标题:男子宴后醉驾摩托回家途中身亡 家属诉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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