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张立 顾东栋)夏季来临,一些非法捕鱼者又“活跃”起来。近日,不断有市民举报称发现夜间有人在城区内河偷偷布网,存在非法捕鱼、电鱼行为,严重破坏内河生态坏境。5月7日凌晨,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会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开展了一场联合执法行动,对北斗河、庙后河、西塘河等内河河道进行全方位巡查。
“这里这里!人刚刚跑了,网在这里!”执法队员在柳西河区域内揪出了一副横跨河面的渔网。只见捞起的渔网网眼只有半个指甲盖大小,俗称“游丝网”,上面已经挂了好几条鱼,执法人员随后把鱼取下来放生。“这个还算小的,我们之前还查获过一条长达50米的地笼网。像刚才这种网直接拦截了整条河断面,不但危害水生态,也对保洁船只和巡查船只造成很大安全隐患,一旦渔网缠绕船桨,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执法队员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已收缴了多个非法渔网和地笼网。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码水生态改善力度,月湖、护城河、洞船河等中心城区水环境都进行了清淤和水质提升,市民家门口的水环境日益改善,河道清澈鱼虾聚集,成为一景。然而,跟从前相比,城区内河性质已变,不再是从前的交通道路之一,而变身为景观水域,其水体的各类指标与养殖水域差别较大。城区河道内的鱼虾也有它们的使命,主要负责调节水生态环境和加强景观效果,因此不建议市民食用。
同时,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内设置地笼网捕鱼,属于非法捕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可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非法捕鱼行为,海曙区城管执法部门表示将继续联合各执法单位对海曙区域内河不文明行为开展不定期整治行动,以保障区域河道畅通。同时也欢迎市民积极举报,若发现内河河道布有地笼网、串网以及电鱼、药鱼的,可以拨打渔政部门举报电话87357166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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