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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小龙虾好难吃?成都两家虾店挂横幅互怼
稿源: 新华社   2018-06-02 10:19:00 报料热线:81850000

  炎炎夏日,麻小店的生意很是火爆。左手抓起一只麻辣小龙虾,右手抄起一杯冰镇啤酒,一口下去,简直不要太爽!

  不过,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北路上,两家相邻的虾店却互相怼了起来……

  只见两家店都挂出了“隔壁难吃”的横幅,还附上了箭头指明。

  左边店称:“隔壁虾季好难吃”!

  右边店不留情说:“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

  这……什么仇什么怨?大家都是同行,为何要互怼?

  商家掐架

  “隔壁的虾子好难吃”

  5月30日,家住青白江的朱女士经过政府北路时,被两家店铺门口悬挂的互怼横幅广告语吸引住了:“隔壁虾季好难吃”“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

  见此情况,她不由发出感叹,“现在同行竞争如此激烈,难道已经到互相诋毁的地步?”

  晚些时候,记者来到政府北路,两家店刚刚开门,员工们正在准备食材,从店铺招牌上看均主打“虾”,另各自配有特色菜,猪脚、甲鱼、毛豆等,经营性质属于同类型。

  不过,此时两家店铺上的横幅并没有悬挂出来,“城管不准我们挂横幅,只好把它翻过去了。”员工说,随后上楼将横幅打开继续悬挂出来。

  记者注意到,横幅上的广告语确实如朱女士所言,虾蟹盛宴宣称“隔壁虾季好难吃”,虾季称“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从语言上感觉到双方有诋毁对方的意图。

  真相意外:店铺新开业

  商家联合搞噱头希望共盈利

  难道真是互相诋毁?记者上前进行询问,结果两家老板异口同声地回答:“他们家真难吃!”

  “我开业的时候,隔壁虾季请我品尝他家的虾,我尝过之后觉得很难吃。”虾蟹盛宴老板李先生直言不讳说出后,对方不服气,他就请对方到自家店尝试,没想到虾季老板吐槽“更难吃”。

  两位老板为谁家虾好吃干起了嘴仗,谁也不肯示弱。李先生更放言:“我明天就把横幅拉起,说你家不好吃!”虾季老板则霸气回应:“你敢挂,我也挂起!”

  结果,无意的一句玩笑话,却触动了两人的商业灵感,觉得这或许是一个吸引顾客的“妙计”。

  “我开业一个月左右,隔壁也才半个多月,生意都还没做起来!”虾季老板向先生告诉记者,吵完后,李老板觉得这个方式不错,并建议他也挂上,对此两人一拍即合,第二天,先后挂上了上述的广告语。

  “希望通过这特别的标语吸引顾客的注意,前来光顾,进而共同将生意做起来。”李先生说,其实我们两家的虾都很好吃。

  那么,这样做究竟有没有效果?

  两位老板均表示,因为横幅挂出来还没有几天,广告效应并不明显。

  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

  老板们做生意有创意值得鼓励,不过广告语上的言语诋毁是否适当呢?“如果不准挂的话,我们扯下来不挂就是了。”向先生说。

  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了解到,两户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

  该负责人表示,两户商家互为竞争对手,经营相同性质的产品,从悬挂广告横幅的内容上看,有故意贬低对手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捏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第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对此,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联合城管部门、大弯街道办等部门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责令商家整改,撤出了横幅。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做生意有创意值得鼓励,不过言语诋毁就不妥了!

原标题:"隔壁的小龙虾好难吃""隔壁的更难吃!" 两家店挂横幅互怼,真相居然…

编辑: 孙研纠错:171964650@qq.com

隔壁的小龙虾好难吃?成都两家虾店挂横幅互怼

稿源: 新华社 2018-06-02 10:19:00

  炎炎夏日,麻小店的生意很是火爆。左手抓起一只麻辣小龙虾,右手抄起一杯冰镇啤酒,一口下去,简直不要太爽!

  不过,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北路上,两家相邻的虾店却互相怼了起来……

  只见两家店都挂出了“隔壁难吃”的横幅,还附上了箭头指明。

  左边店称:“隔壁虾季好难吃”!

  右边店不留情说:“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

  这……什么仇什么怨?大家都是同行,为何要互怼?

  商家掐架

  “隔壁的虾子好难吃”

  5月30日,家住青白江的朱女士经过政府北路时,被两家店铺门口悬挂的互怼横幅广告语吸引住了:“隔壁虾季好难吃”“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

  见此情况,她不由发出感叹,“现在同行竞争如此激烈,难道已经到互相诋毁的地步?”

  晚些时候,记者来到政府北路,两家店刚刚开门,员工们正在准备食材,从店铺招牌上看均主打“虾”,另各自配有特色菜,猪脚、甲鱼、毛豆等,经营性质属于同类型。

  不过,此时两家店铺上的横幅并没有悬挂出来,“城管不准我们挂横幅,只好把它翻过去了。”员工说,随后上楼将横幅打开继续悬挂出来。

  记者注意到,横幅上的广告语确实如朱女士所言,虾蟹盛宴宣称“隔壁虾季好难吃”,虾季称“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从语言上感觉到双方有诋毁对方的意图。

  真相意外:店铺新开业

  商家联合搞噱头希望共盈利

  难道真是互相诋毁?记者上前进行询问,结果两家老板异口同声地回答:“他们家真难吃!”

  “我开业的时候,隔壁虾季请我品尝他家的虾,我尝过之后觉得很难吃。”虾蟹盛宴老板李先生直言不讳说出后,对方不服气,他就请对方到自家店尝试,没想到虾季老板吐槽“更难吃”。

  两位老板为谁家虾好吃干起了嘴仗,谁也不肯示弱。李先生更放言:“我明天就把横幅拉起,说你家不好吃!”虾季老板则霸气回应:“你敢挂,我也挂起!”

  结果,无意的一句玩笑话,却触动了两人的商业灵感,觉得这或许是一个吸引顾客的“妙计”。

  “我开业一个月左右,隔壁也才半个多月,生意都还没做起来!”虾季老板向先生告诉记者,吵完后,李老板觉得这个方式不错,并建议他也挂上,对此两人一拍即合,第二天,先后挂上了上述的广告语。

  “希望通过这特别的标语吸引顾客的注意,前来光顾,进而共同将生意做起来。”李先生说,其实我们两家的虾都很好吃。

  那么,这样做究竟有没有效果?

  两位老板均表示,因为横幅挂出来还没有几天,广告效应并不明显。

  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

  老板们做生意有创意值得鼓励,不过广告语上的言语诋毁是否适当呢?“如果不准挂的话,我们扯下来不挂就是了。”向先生说。

  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了解到,两户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

  该负责人表示,两户商家互为竞争对手,经营相同性质的产品,从悬挂广告横幅的内容上看,有故意贬低对手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捏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第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对此,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联合城管部门、大弯街道办等部门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责令商家整改,撤出了横幅。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做生意有创意值得鼓励,不过言语诋毁就不妥了!

原标题:"隔壁的小龙虾好难吃""隔壁的更难吃!" 两家店挂横幅互怼,真相居然…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