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6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财政部下达的2018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为2037亿元(比去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90亿元),其中市本级572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45亿元。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增政府债券90亿元分配方案和新增项目预算调整方案,决定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转贷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支出部分按照《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若干规定》进行预算调整,转贷区县(市)支出部分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原标题: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8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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