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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马上还钱,赶紧把我的支付宝解冻吧。”这几天,王某急急忙忙来到宁海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一次性偿还自己的欠款,只希望法院能消除其失信记录,好让其能够顺利使用支付宝进行网购。
事情要从2016年5月说起,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张某借款2万元,后陆续归还了5000元,但余下的欠款任凭张某多次电话催讨,王某始终利用各种理由搪塞不肯还款。无奈之下的张某于2017年8月将王某诉至法院。
后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王某归还张某15000本金及利息。
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不肯主动履行义务,躲避执行。于是,张某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以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始终未到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义务。于是执行人员依法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
执行人员通过对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这时,执行人员发现,王某是一名85后,平时爱网购,从他的支付宝账户下手一定会有收获。果然,通过查询后发现王某的支付宝账户中有1000余元,而且他的账户日常消费的活跃度较高,执行人员立即对该支付宝账户进行了冻结并予以扣划。
王某向执行人员坦言,自从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支付宝就不能正常使用了,而且芝麻信用等级也在每个月逐步降低,直接影响了其网络购物、投资贷款、出行住宿等方方面面,这让已经习惯了电子支付的王某非常不适应,同时他也无法购买高铁和乘坐飞机,日常生活完全被打乱,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冻他的支付宝账户。
面对批评教育,王某对自己漠视法律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最终一次性支付了执行款。
法官提醒,对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义务人应当积极履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将会对其进行相关的失信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记者刘挺通讯员关耳
原标题:“剁手”时发现支付宝被冻结,宁海一老赖跑进法院想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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