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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民办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新规来了 开办门槛大大降低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8-03 17:23:00 报料热线:81850000

  民办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新规来了

  开办门槛大大降低

  首次明确青少年培训的民办机构不得高于5楼,14岁以下的不高于3楼;

  体育竞技、艺术类营利性机构直接工商注册开办;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通讯员余晶晶)民办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出台新规来了!今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已印发。这一新规最大的变化在于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降低:场地面积要求降至200平方米;注册资金由县(市、区)审批的降到10万元,直接冠名“宁波”的降至100万元。同时民办培训机构的风险保证金调整为按年提取,至20万元封顶。

  同时,首次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楼层有了明确规定,涉及青少年培训的不得高于5楼,涉及14岁以下儿童的不高于3楼。

  此外,这项新规不适用于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等。

  今后,取消对营利性艺术特长、体育竞技类培训机构的前置许可,不纳入教育部门审批范畴,直接工商注册开业,不得使用“教育”和“学校”字样。

  今后,大部分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保留非营利和股份制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

  今后开培训机构的门槛低了

  与此前审批条件相比,大幅降低准入门槛:

  将场地面积要求从300平米降低至200平方米,分公司降至150平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在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降低注册资金,县级从30万降至10万,市级从150万降至100万。

  风险保证金改为按当年学费收入的5%提取,最高20万。同时,逐步建立以保险替代风险保证金制度。

  直接冠名“宁波”机构面积须达1000平米

  部分条件不降反升。比如:增加了对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的信用要求,未曾担任近3年因违法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的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不得兼任其它培训机构的校长。

  比如:培训机构不得使用民用住宅、地下室及其它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租赁全日制公办学校校舍。招生对象为青少年儿童的培训机构,培训场所所在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招生对象含14周岁及以下的,所在楼层不得超过3层。培训机构有食堂、小卖部的,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比如:直接冠名“宁波”的培训机构,增加面积要求至1000平米,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营利性机构可跨区设分公司,非营利的不可新设教学点

  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再允许新设立教学点。营利性培训机构允许设立分公司,跨区设分公司的,由分公司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审批。可设公公司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必须办学2年以上,两年年检合格,分公司办学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市级机构不少于300平方米。

  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相一致。正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登记;正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直接冠名“宁波”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向设立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举办者到设立地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举办者到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直接冠名“宁波”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举办者到市民政或编制部门登记。

  新规对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发布、班额、教学大纲、合同等提出明确要求。最大班额不得高于同年龄段学员所在公办学校(幼儿园)的标准。同时,培训机构不得超出培训对象所处年龄阶段的课程标准,不得组织义务段学生参加任何竞赛活动,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

  给转为“正规军”打开渠道

  业内人士分析称,新规堵与疏并举,给一批从事文化类培训的信息咨询公司转为“正规军”打开渠道。由于民办教育许可门槛降低,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它们更容易通过审批拿到民办教育许可证,成为有证有照的正规机构。

  眼下,1777家“无证有照”和“无证无照”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中,有继续办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641家,其中136家已向教育部门递交审批材料,其余505家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报批材料。剩余的1136家“无证有照”和“无证无照”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由于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比如办学场所面积不足、消防不达标等,执法部门对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通过另选新址等途径整改。其中113家严重不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已关停。

  下一步,市教育局还将通过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制度,成立宁波市教育培训行业促进会,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星级评估等举措,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促进甬城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原标题: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民办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新规来了 开办门槛大大降低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8-08-03 17:23:00

  民办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新规来了

  开办门槛大大降低

  首次明确青少年培训的民办机构不得高于5楼,14岁以下的不高于3楼;

  体育竞技、艺术类营利性机构直接工商注册开办;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蒋炜宁通讯员余晶晶)民办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出台新规来了!今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已印发。这一新规最大的变化在于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降低:场地面积要求降至200平方米;注册资金由县(市、区)审批的降到10万元,直接冠名“宁波”的降至100万元。同时民办培训机构的风险保证金调整为按年提取,至20万元封顶。

  同时,首次对民办培训机构办学楼层有了明确规定,涉及青少年培训的不得高于5楼,涉及14岁以下儿童的不高于3楼。

  此外,这项新规不适用于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等。

  今后,取消对营利性艺术特长、体育竞技类培训机构的前置许可,不纳入教育部门审批范畴,直接工商注册开业,不得使用“教育”和“学校”字样。

  今后,大部分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保留非营利和股份制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

  今后开培训机构的门槛低了

  与此前审批条件相比,大幅降低准入门槛:

  将场地面积要求从300平米降低至200平方米,分公司降至150平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在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降低注册资金,县级从30万降至10万,市级从150万降至100万。

  风险保证金改为按当年学费收入的5%提取,最高20万。同时,逐步建立以保险替代风险保证金制度。

  直接冠名“宁波”机构面积须达1000平米

  部分条件不降反升。比如:增加了对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的信用要求,未曾担任近3年因违法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的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且不得兼任其它培训机构的校长。

  比如:培训机构不得使用民用住宅、地下室及其它有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租赁全日制公办学校校舍。招生对象为青少年儿童的培训机构,培训场所所在楼层不得高于5层,其中招生对象含14周岁及以下的,所在楼层不得超过3层。培训机构有食堂、小卖部的,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比如:直接冠名“宁波”的培训机构,增加面积要求至1000平米,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营利性机构可跨区设分公司,非营利的不可新设教学点

  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再允许新设立教学点。营利性培训机构允许设立分公司,跨区设分公司的,由分公司所在区县(市)教育局审批。可设公公司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必须办学2年以上,两年年检合格,分公司办学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市级机构不少于300平方米。

  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相一致。正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登记;正式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直接冠名“宁波”的营利性培训机构,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向设立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举办者到设立地的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举办者到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直接冠名“宁波”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举办者到市民政或编制部门登记。

  新规对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发布、班额、教学大纲、合同等提出明确要求。最大班额不得高于同年龄段学员所在公办学校(幼儿园)的标准。同时,培训机构不得超出培训对象所处年龄阶段的课程标准,不得组织义务段学生参加任何竞赛活动,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

  给转为“正规军”打开渠道

  业内人士分析称,新规堵与疏并举,给一批从事文化类培训的信息咨询公司转为“正规军”打开渠道。由于民办教育许可门槛降低,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它们更容易通过审批拿到民办教育许可证,成为有证有照的正规机构。

  眼下,1777家“无证有照”和“无证无照”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中,有继续办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641家,其中136家已向教育部门递交审批材料,其余505家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报批材料。剩余的1136家“无证有照”和“无证无照”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由于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比如办学场所面积不足、消防不达标等,执法部门对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通过另选新址等途径整改。其中113家严重不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已关停。

  下一步,市教育局还将通过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白名单”制度,成立宁波市教育培训行业促进会,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星级评估等举措,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办学,促进甬城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原标题: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