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潘怡)8月17日,记者从江北区卫计局获悉,该区已于全市率先推行优生优育保险,试行时间为1年。
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随着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多,孕期风险和出生缺陷呈上升态势,给家庭、社会带来较大负担。为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补偿机制,鼓励和保障按政策生育群体的生育行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近日,江北区卫生计生局下发《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优生优育保险的通知》,并召开“生育关怀母婴安康”保险启动会议,试行“生育关怀母婴安康”优生优育保险。
据介绍,江北区此举通过将商业保险引入妇幼保障领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市场化生育保险补偿机制,发挥保险的救助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形成政府主导、保险保障、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新补偿机制,对于提升育龄妇女预防出生缺陷意识,提高母婴保障水平,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符合条件的江北常住孕产妇,在怀孕3个月前建册时均可享受一份优生优育保险。该保险由政府通过招投标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统一支付保费,保险期内出现孕产妇身故、残疾,新生儿于出生后180天内确诊为唐氏综合症、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心脏病等畸形情况,最高可获赔2万元。
据统计,该保险将惠及江北区5000名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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