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的文件精神,7月24日,省建设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物价局、省税务局、省工商局、浙江银监局和浙江保监局等八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以及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客观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省建设厅公布浙江各市房地产市场乱象问题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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