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人才,需要有更多的配套服务。9月1日起,《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A、B、C三类专家可享受20多项全方面生活保障,留在宁波奋斗没有后顾之忧。
昨天下午的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瑜宣布了这一新消息。
专家人才分为A、B、C三类 随人才分类目录同步更新
早在20年前,宁波就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但目前,全市各类专家达到6000多人,且每年以10%左右规模增长,如何更好地服务好这批人才金字塔塔尖上的专家?
此次《办法》共5部分26条,重点突出了专家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专家界定和分类、专家服务管理制度、发挥专家作用、专家服务管理的考核保障以及专家退出机制等政策举措。其中对专家范围的界定,定为“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全职工作或退休领取养老金且符合下列分类条件之一的人员”,并分为A类专家、B类专家和C类专家三类:
A类专家主要为院士等列入宁波市顶尖人才的人员、省特级专家等列入宁波市特优人才的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B类专家主要为列入宁波市领军人才的人员。
C类专家主要为列入宁波市拔尖人才的人员;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以上专家界定和分类将随市里人才分类目录同步更新。同时,《办法》规定,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符合宁波市A类专家条件的宁波籍专家,以及柔性引进且在宁波工作2年以上的专家,也可享受联系慰问等服务。
享受20多项全方面生活保障 包括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问题
《办法》为专家提供联系慰问、休假疗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交通出行、休闲旅游、体育健身、医疗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等20多项服务保障。
其中的专家医疗保健和健康体检服务,就是为一些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的专家开通绿色就医通道,建立专家个人健康档案,为一线岗位专家人才提供全面、个性化的健康指导。
宁波市还首次实行专家医疗补助,对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家,因住院或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在市医保政策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至于为专家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设立的专项保障制度,也为宁波市“引得进”,并“留得住”专家提供了更多保障。如对引进的A类专家落实配偶工作岗位,对引进的A类、B类、列入宁波市拔尖人才的C类专家的配偶,未就业期间给予每月不低于当地社平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A类专家子女就读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公办幼儿园、义务段、高中段学校的,可通过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绿色通道妥善予以安排;对B类、C类专家按现行人才政策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优秀专家开辟绿色通道 因工作需要可延长服务年限
“为了让专家一心扑在中心工作上,《办法》创新设立A类专家工作助手制度。”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也就是专家所在单位根据专家工作需要,可为A类专家配备1到2名工作助手,可以帮助专家处理日程安排、会议接待、文件整理等事务性工作。
同时,鼓励事业单位以宁波市急需紧缺的A类、B类专家为重点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经审批备案后,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建立专家荣誉和奖励制度,专家知识更新和学术技术交流制度,为优秀专家开辟职称晋升和聘任绿色通道等。
据了解,《办法》还注重支持专家创业创新。鼓励专家与企业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和对接合作。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可聘请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管理咨询和人才培养。符合条件的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可延长专家服务年限,推进退休专家人才“二次开发”。今后,这些专家只要下载“宁波人社APP”和有关软件后,绑定本人社保卡即可享受服务。
通讯员 任社 记者 樊莹
原标题:宁波专家服务管理办法今起正式实施 三类专家可享受20多项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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