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喝完酒,常常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接二连三地闯祸。昨天,慈溪法院通报了这起有关“醉猫”的案例。
王某今年48岁,他的特点就是嗜酒,有时一早起来就开始喝。
今年1月25日,王某在家喝完酒后,晃晃悠悠出门。路过一家超市时,看见一辆电瓶车。趁着酒意,王某把车偷走了。不一会儿,王某就被警察人赃俱获。
警方发现,王某因为嗜酒和盗窃有过前科。2017年10月14日上午,王某一早喝完酒,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径直撞上停在路边的轿车。经检测,当时王某属醉酒驾车,由王某负全责。就在此次王某偷车时,他正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取保候审中。
最终,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和犯盗窃罪,执行拘役8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通讯员路余徐冬云记者朱琳实习生陈晓南)
原标题:“醉猫”屡闯祸,拘役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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