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黄金 董小芳 实习生洪靓 王舜毕) 今天上午,宁波海事法院会同浙江海事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近五年浙江沿海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与海事纠纷情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针对事故预防控制、纠纷化解处理提出建议。
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相继落户浙江,海上经济活动更加频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化解海事纠纷的任务更加艰巨。
面对水上安全新形势,浙江海事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浙江沿海水域近五年未发生特别重大等级事故,一般等级以上事故数、沉船数、直接经济损失总体呈下降趋势。
宁波海事法院是全国首家受理海事民事、海事行政、海事刑事案件“三审合一”的试点法院, 2013年4月1日起受理海事行政案件以来,已办结海事行政案件24件。
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海事局通力协作,深化定期会商、司法移送等协作机制,制定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防范及应对措施,妥善处置了民船撞坏军事设施、海上无主船舶依法处置、不明沉船阻碍军事航道清理等新类型案件,有效服务浙江海洋经济发展。
《白皮书》分析了错综复杂的海事事故及引发纠纷的成因,结合两家单位事故处理和司法审判实践,从航运企业的主体责任、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海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索赔等方面提出建议。
《白皮书》数据:
浙江有26万平方公里海域,海岸线长6486.24公里,居全国之首。
浙江港口资源相当丰富,大型船舶进出港频繁,年均进出港船舶约200万艘次,渔汛期间每天有2万多艘渔船在浙江沿海作业。
2013-2017年,浙江沿海水域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509件,共造成死亡失踪198人,沉船115艘,直接经济损失约3.8亿元。
2013-2017年,负责全省海事审判任务的宁波海事法院受理因水上事故引发的各类海事纠纷有1541件,立案标的约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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