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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十大举措助力实体经济做优做强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2018-11-06 07:28:00报料热线:81850000

  降本减负政策助力甬企不断加快研发提升

  一套降本减负“组合拳”让企业的担子更轻 图文殷聪 储昭节

  十大举措助力实体经济做优做强

  一、全面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

  认真贯彻《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18〕2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国家、省降本减负系列政策落地。规范政府定价机制,完善水、天然气等要素价格调整机制和定价程序。未经市政府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新增出台增加企业成本的各类政府性项目(科目)。

  二、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完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体系,按企业评价结果,实施分类优惠政策。对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9年1月1日起,降低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分别减按70%、40%征收。全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

  三、降低企业用工和物流成本

  自2019年起,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3年内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个月的额度。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允许企业在规定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不再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暂缓收取建会筹备金。按国家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自主定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集装箱港口设施保安费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标准的80%计收。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浙B牌照车辆通行费按50%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按2015年标准征收。

  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全面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和“银税互动”、供应链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大力推广年审制、循环贷等还款方式。推进小微企业续贷方式应用的增量扩面,力争在2018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在甬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无还本续贷业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升级改造为集“信息查询、信用评价、融资对接、业务交流、金融创新”功能五位一体的银企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涉企信息整合、共享,提高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度。提升服务效率,以“最多跑一次”理念,以简单化、标准化信贷产品为突破口,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流程、明确办理时限、精简耗时环节,提高信贷审批和服务效率。定期通报在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制造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情况,力争全市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中长期贷款占比逐步提高。修订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考评办法,将金融机构对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量、增速等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将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五、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展览展销等经贸活动,对企业参加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性重点展会活动,给予一定的扶持。定期发布《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优先采购入选产品。对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允许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建立国有投资项目定制化开发机制,通过科技示范项目方式,促进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六、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不收保证金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加大资金补助。扩大“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覆盖范围,融资担保代偿基金服务范围从单户授信不超过3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500万元。增加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支持其采取股权投资形式促进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将信用等级评级BBB级及以上的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再担保业务范围。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再担保和融资担保的支持。2018年底前,各区县(市)全面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开展市场化的实质性运作。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评办法,取消盈利性的考核指标。

  七、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设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等建设。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等重点活动,鼓励支持国内外各类大赛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户我市。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对首次上规模的小微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并在享受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的基础上,连续3年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按照1个月的额度下浮缴费比例。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评省级新上规模小微企业“创业之星”、“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推动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培育壮大专业化管理机构队伍。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管理咨询创新项目,给予合同金额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建立专业队伍和企业供需双方对接的企业服务券制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政府购买专业服务。

  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对市级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获评市级、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示范(优秀)平台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市内外高水平高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加大集成电路人才、软件与工业互联网人才开发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紧缺专业型人才。

  九、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

  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五年内全市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120个,推动1万家小微企业入园集聚转型提升发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指标,优先保障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允许小微企业园进行定制化预售和产权分割并办理权证,降低物业维修基金缴存标准,入园小微企业购置的厂房可办理按揭贷款。

  十、加强统筹协调服务

  市减负办、企服办要加强对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困难,确保政策落地。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服务,并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加快建设全市工业经济大数据监测平台,统筹统计、金融、商务、经信、供电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预警预测,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工作联动,完善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企业服务责任人制度,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意见》实施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昨日,在我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正式亮相,成为我市自2016年以来打出的第二套降本减负“组合拳”。围绕企业降本减负,宁波这些年做了不少实事。自2016年2月推出“降本减负35条”以来,甬企已累计减负1000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各类成本。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百元业务收入成本82.6元,分别比全国、全省低1.7元与1.1元。

  -每年再为甬企减负15.67亿元

  据介绍,本次出台的《意见》共10条政策,42个政策点。实施新政后,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的基础上,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5.67亿元。其中,新增减负额13.92亿元,新增财政资金1.75亿元。

  具体来说,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涉及9.15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暂不上调涉及1.4亿元。统筹新增的财政资金,将重点用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开展专业型人才培训等。

  近年来,我市将降本减负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点之一,突破了不少长期困扰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问题。比如:宁波已制定和实事公用事业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的方案,要求对企业消费电、水、气、热等要素资源,一律不得收取各种押金、保证金、担保金、预付款等费用。

  在减负方面,我市进一步精简了审批环节,市级部门设定的证明、盖章等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已一律取消;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项交易服务按50%收取,并免收了信息服务费以及场地租赁费,开放招标文件免费在线浏览功能。

  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减免小微企业收费,免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近年来,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减税措施接连落地,让甬企的担子更轻了,活力更足了。

  -“自选动作”更具亮点

  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降成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后,宁波率先出动,成为全国第二个出台降本减负政策的城市。

  “当前,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省政策的基础上,地方为企业减负的空间已然不大。”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减负的金额虽然与此前有一定的差距,但加上国家、浙江省目前的政策以及我市部分政策的延续,宁波降本减负力度其实比2016年的更大,部分“自选动作”也更具亮点。

  在减轻企业税费成本方面,我市在全面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又挖掘了多项减税措施。比如:对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为企业减负2亿元;下调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分别减按70%、40%征收,可为企业减负5000万元。另一方面,持续降低企业用工和物流成本。比如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浮幅度相当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个月的额度,预计可为企业减负9.15亿元。

  加大财政力度方面,我市将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在引导进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我市将引导进入机构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补齐短板强服务方面,我市将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小微园区建设。

  -核心是提高企业竞争力

  降本减负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继而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自2016年推出“降本减负35条”以来,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百元业务收入成本不断下降,助力甬企不断加强竞争力。

  近日,甬企路宝科技再次刷爆朋友圈。10年研发,投入亿元资金两个月,拿下50余项国内外发明专利的路宝科技凭借过硬的技术成功搭上自主创新的列车,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风驰电掣。近两个月,路宝科技产品成功揽下舟山北向通道、太行山高速等30余个标段的订单,签约金额逾2亿元。

  通过研发创新,路宝科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轨迹是我市制造业企业追求创新,加速转型“以质取胜”的缩影一个代表。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研发费用达191.3亿元,同比增长25.5%,达到191.3亿元,高于主营业务收入14.2个百分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8%,同比增长0.2%。

  借力研发创新与智能化改造,我市制造业利润、新产品产值及全员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今年前8个月,我全市规上企业实现利润在2016年(年度增长30.5%)、2017年(年度增长30.9%)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3.2%。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实现新产品产值3920亿元,同比增长11.3%;全员劳动生产率达每人每年24.5万元,创历史新高。

  在培育单项冠军方面,今年10月,我市再增13个单项冠军,2年内,28家甬企问鼎全球细分领域。

编辑: 陈捷

宁波十大举措助力实体经济做优做强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2018-11-06 07:28:00

  降本减负政策助力甬企不断加快研发提升

  一套降本减负“组合拳”让企业的担子更轻 图文殷聪 储昭节

  十大举措助力实体经济做优做强

  一、全面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

  认真贯彻《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18〕2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国家、省降本减负系列政策落地。规范政府定价机制,完善水、天然气等要素价格调整机制和定价程序。未经市政府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新增出台增加企业成本的各类政府性项目(科目)。

  二、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完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体系,按企业评价结果,实施分类优惠政策。对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9年1月1日起,降低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分别减按70%、40%征收。全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

  三、降低企业用工和物流成本

  自2019年起,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3年内每年下浮幅度相当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个月的额度。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允许企业在规定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不再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暂缓收取建会筹备金。按国家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自主定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集装箱港口设施保安费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标准的80%计收。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浙B牌照车辆通行费按50%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按2015年标准征收。

  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全面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和“银税互动”、供应链金融等新型业务模式,大力推广年审制、循环贷等还款方式。推进小微企业续贷方式应用的增量扩面,力争在2018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在甬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无还本续贷业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升级改造为集“信息查询、信用评价、融资对接、业务交流、金融创新”功能五位一体的银企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涉企信息整合、共享,提高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度。提升服务效率,以“最多跑一次”理念,以简单化、标准化信贷产品为突破口,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流程、明确办理时限、精简耗时环节,提高信贷审批和服务效率。定期通报在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制造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情况,力争全市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年均增速达到10%以上,中长期贷款占比逐步提高。修订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考评办法,将金融机构对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量、增速等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将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

  五、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展览展销等经贸活动,对企业参加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性重点展会活动,给予一定的扶持。定期发布《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和《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优先采购入选产品。对列入《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允许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国有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建立国有投资项目定制化开发机制,通过科技示范项目方式,促进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六、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对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不收保证金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加大资金补助。扩大“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覆盖范围,融资担保代偿基金服务范围从单户授信不超过3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500万元。增加市再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支持其采取股权投资形式促进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将信用等级评级BBB级及以上的民营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再担保业务范围。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再担保和融资担保的支持。2018年底前,各区县(市)全面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开展市场化的实质性运作。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评办法,取消盈利性的考核指标。

  七、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设立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等建设。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等重点活动,鼓励支持国内外各类大赛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户我市。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对首次上规模的小微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并在享受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的基础上,连续3年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按照1个月的额度下浮缴费比例。支持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评省级新上规模小微企业“创业之星”、“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推动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培育壮大专业化管理机构队伍。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管理咨询创新项目,给予合同金额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建立专业队伍和企业供需双方对接的企业服务券制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政府购买专业服务。

  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对市级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获评市级、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示范(优秀)平台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依托市内外高水平高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加大集成电路人才、软件与工业互联网人才开发力度,积极培育和引进紧缺专业型人才。

  九、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

  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五年内全市建成和提升小微企业园120个,推动1万家小微企业入园集聚转型提升发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指标,优先保障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允许小微企业园进行定制化预售和产权分割并办理权证,降低物业维修基金缴存标准,入园小微企业购置的厂房可办理按揭贷款。

  十、加强统筹协调服务

  市减负办、企服办要加强对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企业困难,确保政策落地。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服务,并于本意见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加快建设全市工业经济大数据监测平台,统筹统计、金融、商务、经信、供电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预警预测,提升服务效能。强化工作联动,完善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企业服务责任人制度,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意见》实施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昨日,在我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正式亮相,成为我市自2016年以来打出的第二套降本减负“组合拳”。围绕企业降本减负,宁波这些年做了不少实事。自2016年2月推出“降本减负35条”以来,甬企已累计减负1000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各类成本。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百元业务收入成本82.6元,分别比全国、全省低1.7元与1.1元。

  -每年再为甬企减负15.67亿元

  据介绍,本次出台的《意见》共10条政策,42个政策点。实施新政后,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的基础上,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5.67亿元。其中,新增减负额13.92亿元,新增财政资金1.75亿元。

  具体来说,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涉及9.15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暂不上调涉及1.4亿元。统筹新增的财政资金,将重点用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开展专业型人才培训等。

  近年来,我市将降本减负作为发展实体经济的重点之一,突破了不少长期困扰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问题。比如:宁波已制定和实事公用事业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的方案,要求对企业消费电、水、气、热等要素资源,一律不得收取各种押金、保证金、担保金、预付款等费用。

  在减负方面,我市进一步精简了审批环节,市级部门设定的证明、盖章等审批前置条件和材料已一律取消;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项交易服务按50%收取,并免收了信息服务费以及场地租赁费,开放招标文件免费在线浏览功能。

  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减免小微企业收费,免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近年来,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减税措施接连落地,让甬企的担子更轻了,活力更足了。

  -“自选动作”更具亮点

  在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降成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后,宁波率先出动,成为全国第二个出台降本减负政策的城市。

  “当前,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省政策的基础上,地方为企业减负的空间已然不大。”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减负的金额虽然与此前有一定的差距,但加上国家、浙江省目前的政策以及我市部分政策的延续,宁波降本减负力度其实比2016年的更大,部分“自选动作”也更具亮点。

  在减轻企业税费成本方面,我市在全面落实国家、省降本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又挖掘了多项减税措施。比如:对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为企业减负2亿元;下调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标准,分别减按70%、40%征收,可为企业减负5000万元。另一方面,持续降低企业用工和物流成本。比如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浮幅度相当于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个月的额度,预计可为企业减负9.15亿元。

  加大财政力度方面,我市将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在引导进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我市将引导进入机构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补齐短板强服务方面,我市将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小微园区建设。

  -核心是提高企业竞争力

  降本减负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继而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自2016年推出“降本减负35条”以来,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百元业务收入成本不断下降,助力甬企不断加强竞争力。

  近日,甬企路宝科技再次刷爆朋友圈。10年研发,投入亿元资金两个月,拿下50余项国内外发明专利的路宝科技凭借过硬的技术成功搭上自主创新的列车,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风驰电掣。近两个月,路宝科技产品成功揽下舟山北向通道、太行山高速等30余个标段的订单,签约金额逾2亿元。

  通过研发创新,路宝科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轨迹是我市制造业企业追求创新,加速转型“以质取胜”的缩影一个代表。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研发费用达191.3亿元,同比增长25.5%,达到191.3亿元,高于主营业务收入14.2个百分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8%,同比增长0.2%。

  借力研发创新与智能化改造,我市制造业利润、新产品产值及全员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今年前8个月,我全市规上企业实现利润在2016年(年度增长30.5%)、2017年(年度增长30.9%)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3.2%。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实现新产品产值3920亿元,同比增长11.3%;全员劳动生产率达每人每年24.5万元,创历史新高。

  在培育单项冠军方面,今年10月,我市再增13个单项冠军,2年内,28家甬企问鼎全球细分领域。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