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陆埠镇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徐粮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徐粮钢将该市场收取的零星摊位费不按规定上交镇财政,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职工聚餐、职工喜庆送礼等,共计49700元。2018年9月,徐粮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缴。
梁弄菜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家森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4-5月,黄家森以考察为名,分两批组织菜场管理人员等赴黄山旅游,费用36450元在菜场管理经费中列支,后经审计发现后退缴。2018年9月,黄家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家埠镇老年人服务中心主任谢金夫违规用公款发放礼品问题。2016年1月,谢金夫违规发放给该镇各村民兵连长等每人价值200元的超市券1张。此外,谢金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谢金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
大岚镇敬老院院长郑建岳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郑建岳利用职务之便,以购买方便面、大米的名义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4480元用于超标准接待及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2018年9月,郑建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缴。
原标题:余姚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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