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部分小区车棚车库出租住人现象,经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甬派客户端报道引发很大关注。今天,宁波市公安局迅速行动,立即责令属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整治处理。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根据《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228号令)明确的部门职责,将车棚车库出租住人问题作为老旧小区的“顽疾”进行重点整治。今年已经两次组织开展针对车棚车库出租住人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并将群众反应集中、问题较为突出的小区进行挂牌整治。其间,宁波公安机关共劝退车棚车库承租人2037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403份,对拒不整改的车棚车库业主罚款共计12.5万元,并将4896条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车棚车库用作仓库、开店经营等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下一步,宁波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加强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协作,积极发动街道、社区、物业等方面力量,在做好口头劝退基础上,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拒不搬离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出租人处以5000至3万元的处罚,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同步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
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治,严格确保此项工作力度不下降、效果不反弹。
通讯员周挺 王西泽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