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龚哲明 杭州电) “医共体这种我省在县域深化推进的医疗体制改革模式,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但目前由于各县域原有基层医疗机构水平参差不齐,‘一刀切’实施‘统一法人’管理的医共体模式,使得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失去积极性。”昨天,省政协委员、市第一医院内科系主任季蕴辛建议,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
我省开展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已有一年多的历史。参与试点的11个县域医共体成绩斐然,特别是医共体内部同质化医疗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使得县域就诊率、医共体内部的下转率得到提升,而县域外转诊率降低,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就医。
然而,季蕴辛委员在对东阳、桐乡、余姚等地医共体试点工作及部分尚未加入医共体的基层医疗机构调研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县域内医共体各牵头单位的医疗水平不均衡,造成医共体在基层服务能力不平衡;医共体全部采取“统一法人”的形式对下级医院进行管理,会打击原来发展比较好的基层医院积极性;医共体有待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医共体成员单位构成完全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指定,医共体内部粘合力不够。
季蕴辛委员建议,要充分考虑县域内各牵头单位的医疗水平不均衡的实际情况,成立一个医共体管理中心,下设几个分中心,对医共体内所有卫计人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使用、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各成员单位均衡发展。要规范管理架构,做到集约管理,出台医共体组织架构设置指导意见,规范内部管理结构和运行规则,统一进行法人登记,同时成立医共体理事会并赋予其相应的自主权,使医共体既统一成整体,又呈现母子公司化管理与集团化发展形态。要逐步完善医共体建设运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突出市外转诊率、下转率、公众满意度等,对劳动较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条件艰苦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给予适当倾斜。要允许县域内各牵头单位和基层医院采用双向选择的形式组建医共体,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