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余姚凤山街道剑江村村民开展以家文化为主题的元宵活动。(吴大庆 何峰 摄)
【核心提示】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反映在人的行为上,取决于人的素养。城市的文明,最终体现在市民的文明素养和文明诉求中。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城市,就是要通过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四项工程,奋力续写城市文明新篇章,让每一个市民对文明的守护和追求成为宁波发展最持久、最深层的动力之源。
【人物名片】
潘建亮 市政协委员、宁波市青少年宫(市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张亚芬 市人大代表、鄞州区供电公司共产党员服务队队长
潘建亮委员认为,尽管我市在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和持续不断地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五连冠”,但是要让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成为城乡市民社会行为的共同准绳、道德的共同规范和生活的共同习惯,还需要全社会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持之以恒地行动,才能彻底告别不文明陋习,确保文明成果深入人心。
张亚芬代表有着同样的观点:“精神文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品行素质,应该成为推动城市文明和谐的集体性自觉行动。”她还从去年重庆万州公交事件的惨痛教训中反思城市文明。她说,公交车作为城市的窗口,是城市文明的缩影。作为同样在窗口工作的服务人员,她深切地感受到职业操守对于城市文明的重要性。城市文明靠大家,告别“城市冷漠症”,从身边的细节做起,集腋成裘,人人做文明城市的温暖使者,才能共同促进文明城市健康发展。
为了让宁波更加文明和谐,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市将实施环境秩序优化、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化、窗口文明提升、公益宣传美化等四项工程。
张亚芬代表非常赞同着力提升窗口文明。她认为,要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窗口文明创建活动,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责任心,共同擦亮宁波的文明之窗,让宁波市民和海内外的宾客能在宁波感受到文明新风尚。
针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化工程,潘建亮委员表示,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根据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实际,对亟待解决的不文明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引导与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要大力宣传落实好条例,让每个市民熟知并遵照执行,让广大市民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潘建亮委员说,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本质上就是“塑造”文明的市民。而加强市民文明素养教育,提高城市的文明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不断提高文明素养,弘扬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环境,才会让生活因文明而更加美好,城乡因文明而更加发展,社会因文明而更加和谐。
记者 张昊
鄞州区委报道组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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