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着“跑毒用”的汽车钟公庙交警中队供图
“哥开的不是车,是寂寞”;“车内有悍妇”……在如今的城市街头,时不时会有人在自己的爱车上,贴有诸如此类的“雷人”标语,其中大部分人是为了张扬个性。昨天,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就发现一名小伙在自己的车尾贴着“跑毒用”字样的车贴。
“这类标语,实在是不妥。”交警说,因此在发现后,他们已第一时间责令小伙改正。
通讯员朱忠义 记者朱琳
车尾贴有“跑毒用”字样,民警见状拦车教育
昨天上午8时许,钟公庙交警中队民警在天童南路路段执勤,巡逻当中,发现某小区门口,开出一辆白色大众轿车,然而车子尾部,赫然贴着“跑毒用”字样的车贴。
“这玩得有点过头了啊……”民警立即叫停,询问车辆驾驶人为什么要贴这样的车贴。
“为了好玩啊!我看见别人贴,自己也跟风贴着玩。”驾驶员王某(1991年出生,鄞州人)这样回答。“贴什么不行啊?贴这个。”围观市民也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你赶紧拿掉,否则会引起别人的误会,要是真碰到公安机关在执行缉毒任务,或许还会给他们添麻烦呢。”民警责令王某立即整改。
王某说了声“好的”,就跑到车后用手抠,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这个车贴揭了下来,但车辆尾部仍留下模糊的字迹。之后,在民警的一番教育下,王某答应,会去抛光,把字迹去掉。
随后,记者在网上了解到,“跑毒用”一词,源自2018年风靡世界的一款“吃鸡”游戏,玩家利用交通工具,逃离“毒圈”引申而来的。
虽然尚不在处罚之列,但类似行为会让人误解
对此,钟公庙交警中队的黄警官说,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有关技术数值的,将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显然,车身个别部位少量贴有不粘胶车贴,并不在处罚之列。但是,机动车车辆使用人,也要考虑到群众的观感,避免贴上这样“雷人”的车贴标语,以免让人感到不适或误解。
“现在的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个性,喜欢把爱车打扮成炫酷的外表,有些商家为了迎合年轻人的需求,推波助澜,别出心裁地制作出五花八门奇葩的车贴标语,从中获利。但是,凡事都有个限度,不能超出法律的底线,否则,得不偿失。因此,这种标新立异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民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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