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发生事故承诺私了 趁人不备开车就跑 肇事者为何做出这事?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3-20 07:07:51报料热线:81850000

  被撞的潘先生的车。受访者供图

  前天晚上,市民潘先生称,一周前,他驾车出门时被撞,车损严重,说好私了的肇事男子却选择了逃逸,就连车辆登记信息也留了空号。潘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现在科技发达,监控设施无所不在,“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肇事司机难道不明白自己是根本逃不掉的吗?

  随着警方的迅速破案,该男子逃逸的原因也终于浮出水面。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先说私了后逃逸

  今年40多岁的潘先生是宁波人,在一家驾校当教练,住鄞州区紫鹃小区。3月12日凌晨3点,因为驾校当天要考试,潘先生便早早开车出门。没想到刚出小区大门,车就被撞了。

  潘先生说,当时只听到右车头“砰”的一声响,一辆由北往南的轿车直接撞了上来。自己的车不仅右前轮轮轴被撞断,引擎盖、保险杠等也有多处损坏。

  “我当时车速很慢,但对方车辆就像一阵风一样,我根本来不及反应。”让潘先生诧异的是,被撞之后,表情木然的男司机立即下车查看,一开口就问能不能私了。

  对方车损不大,但自己车损严重,潘先生初步估价维修费要10000元。当时男子也没回应,只是让他去看下小区的门牌号。可还没等他回头,男子油门一踩就跑了。

  尽管潘先生以最快速度跟了过去,但并没有看清车牌,匆忙中只记住了两个数字。随后,心急如焚的潘先生赶紧报了警。

  为何逃逸?原来是因为这个……

  “我的教练车是营运车辆,如果找不到逃逸司机,事故就没法处理,车辆也无法维修运营了。”潘先生表示,之所以心里着急,是因为学员们还等着这辆车考试。

  昨天上午,记者设法联系上了鄞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向办案民警丁学军了解了事故情况。丁警官告诉记者,根据潘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先从紫鹃小区门口监控查起,又查看了周边道路监控,查看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经过一个晚上的排查,很快就确认了肇事男子。

  但是,肇事车辆的登记信息却显示车主是一位女士,且登记的电话为空号。丁警官又从其他渠道入手,终于查到肇事车辆的登记信息及肇事男子的联系方式。

  “肇事男子姓何,今年31岁,是一名在甬务工人员,车主是他的老婆。”丁警官告诉记者,同时他也发现,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这也意味着对这起事故而言,保险公司所能支付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

  第二天下午,何某来到事故中队,很快承认了当天的肇事经过。

  据何某交代,当天离开是因为对方开价太高。对此丁警官则认为,心知肚明的何某很清楚自己的车辆没有投保商业险,之所以逃走,是抱有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经事故鉴定,何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虽然他已经赔付潘先生9000元维修费,但仍可能面临其他处罚。

  19日下午3点多,满怀感激的潘先生特意赶到鄞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向丁学军警官送上了一面锦旗。

  宁波晚报记者孔玲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发生事故承诺私了 趁人不备开车就跑 肇事者为何做出这事?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9-03-20 07:07:51

  被撞的潘先生的车。受访者供图

  前天晚上,市民潘先生称,一周前,他驾车出门时被撞,车损严重,说好私了的肇事男子却选择了逃逸,就连车辆登记信息也留了空号。潘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现在科技发达,监控设施无所不在,“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肇事司机难道不明白自己是根本逃不掉的吗?

  随着警方的迅速破案,该男子逃逸的原因也终于浮出水面。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先说私了后逃逸

  今年40多岁的潘先生是宁波人,在一家驾校当教练,住鄞州区紫鹃小区。3月12日凌晨3点,因为驾校当天要考试,潘先生便早早开车出门。没想到刚出小区大门,车就被撞了。

  潘先生说,当时只听到右车头“砰”的一声响,一辆由北往南的轿车直接撞了上来。自己的车不仅右前轮轮轴被撞断,引擎盖、保险杠等也有多处损坏。

  “我当时车速很慢,但对方车辆就像一阵风一样,我根本来不及反应。”让潘先生诧异的是,被撞之后,表情木然的男司机立即下车查看,一开口就问能不能私了。

  对方车损不大,但自己车损严重,潘先生初步估价维修费要10000元。当时男子也没回应,只是让他去看下小区的门牌号。可还没等他回头,男子油门一踩就跑了。

  尽管潘先生以最快速度跟了过去,但并没有看清车牌,匆忙中只记住了两个数字。随后,心急如焚的潘先生赶紧报了警。

  为何逃逸?原来是因为这个……

  “我的教练车是营运车辆,如果找不到逃逸司机,事故就没法处理,车辆也无法维修运营了。”潘先生表示,之所以心里着急,是因为学员们还等着这辆车考试。

  昨天上午,记者设法联系上了鄞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向办案民警丁学军了解了事故情况。丁警官告诉记者,根据潘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先从紫鹃小区门口监控查起,又查看了周边道路监控,查看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经过一个晚上的排查,很快就确认了肇事男子。

  但是,肇事车辆的登记信息却显示车主是一位女士,且登记的电话为空号。丁警官又从其他渠道入手,终于查到肇事车辆的登记信息及肇事男子的联系方式。

  “肇事男子姓何,今年31岁,是一名在甬务工人员,车主是他的老婆。”丁警官告诉记者,同时他也发现,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这也意味着对这起事故而言,保险公司所能支付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

  第二天下午,何某来到事故中队,很快承认了当天的肇事经过。

  据何某交代,当天离开是因为对方开价太高。对此丁警官则认为,心知肚明的何某很清楚自己的车辆没有投保商业险,之所以逃走,是抱有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经事故鉴定,何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虽然他已经赔付潘先生9000元维修费,但仍可能面临其他处罚。

  19日下午3点多,满怀感激的潘先生特意赶到鄞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向丁学军警官送上了一面锦旗。

  宁波晚报记者孔玲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