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门口卖私盐,这是隋唐演义里混世魔王程咬金的桥段。近日,一名分虫为了招揽生意竟然把小广告贴到了交警队,这不是主动送货上门吗?4月16日,济南交警支队“920”办案专班根据历下交警、历城交警大队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抓获一名从事交通违法记分处理业务的“分虫”吴某龙,专班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期,历城交警大队、历下交警大队窗口单位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附近发现署名“吴迪”的招揽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业务的名片,随将相关线索移交“920”办案专班。专班立即展开调查工作,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走访摸排、化装侦查,确定发放名片人员真实姓名为吴某龙,并于4月16日在解放东路该吴租住的房屋处将其查获。并在现场起获其用于招揽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业务的名片8000余份、微信二维码黏贴纸500余张,广告牌1块。
经进一步调查查明,吴某龙自2017年10月份开始,通过在交警窗口单位附近发放名片、粘贴小广告、微信朋友圈转发信息等方式大肆招揽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业务,从中低价收分高价售出获利。其为扩大“经营”,刚刚于4月份印制了大量宣传品,不成想即被民警顺藤摸瓜抓获,“黄粱美梦”至此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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