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表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报告指出,2013年以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早期成果开始显现。其中“中国宁波航交所不断完善‘海上丝绸之路航运指数’,发布了16+1贸易指数和宁波港口指数”被写入报告。【相关新闻:甬版海丝指数成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风向标】
浙江以“一带一路”为统领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印发《关于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意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制订《浙江省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要点,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
2019年,浙江将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枢纽行动计划,打造十大标志性工程,进一步提高竞争力。
一、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1.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赋权扩区
加快将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自贸试验区,全力争取自贸试验区试点,争取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推进义甬舟大通道建设与自贸区建设联动,同时加快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与自贸区建设联动。
2.加快油气全产业链建设
聚焦“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国际油品交易中心、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国际石化基地、国际油品储运基地和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争取油品资质、大宗商品新型加工贸易模式、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等方面取得进展。
3.推动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建设合作
推动沪浙两地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4.支持绿色石化基地建设
全力推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顺利投产等工作。
二、推进宁波舟山国际枢纽港建设
1.增强宁波舟山港国际枢纽功能
统筹新建一批10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和30万吨级以上油品、铁矿石泊位。打造宁波东部新城、舟山新城两大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
2.加快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
推进打造油品储运加工交易加注中心、铁矿石亚太分销中心、粮油集散贸易加工中心、LNG登陆中心等四大中心。
3.加快推进相关合作布局
加快舟山江海联运服务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以沪浙合作开发洋山为契机,加快小洋山北侧区块物流园区综合开发和内支线码头泊位建设。
4.推进宁波舟山港重大项目建设
建成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码头等万吨级泊位项目。加快推进梅山港区6-10#集装箱码头、鱼山进港航道等项目建设。
三、推进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创建
1.加快创建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
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大力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融合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互联互通。
2.高水平建设“16+1”经贸合作示范区
完善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拓展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物流功能。
四、推进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建设
1.推进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和杭州试验区建设
鼓励阿里巴巴以市场化方式推进eWTP全球化布局,加快马来西亚、卢旺达、比利时等试点建设,积累更多商业实践案例。
2.深入推进跨境电商发展
深化杭州、宁波、义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探索新业态新模式监管体制机制,推动跨境电商税收征管改革试点等落地,指导支持义乌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监管业务。
3.推进“一带一路”信息港建设
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合作,推进跨境支付和结算体系建设。推动深化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智慧安防等领域的合作。
五、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建设
1.创新“义新欧”扶持政策
支持义乌市通过各种配套政策做大做强“义新欧”班列。
2.打造全省“义新欧”中欧班列品牌
提高“义新欧”班列运行质量效益;探索推行“义新欧+”战略,力争完成往返开行500列年度目标。
3.提升班列贸易便利化水平
扩大义乌铁路口岸开放,推动金义综保区、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扩容升级、一体运营。
六、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与系列服务站建设
1.推进中印尼区域综合经济走廊产业园区合作
2.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3.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捷克站建设
4.加快建设迪拜站
5.建设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
七、推进省内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
1.深化开发区整合提升
优化开发区发展空间和体制机制。实施《“亩均效益”开发区领跑行动计划(2018-2022年)》。
2.高水平规划建设国际产业合作园
继续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开发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支持与已有双边、省州合作协定和合作基础的国家,开展以国际产业园为主体的经贸往来。
3.加快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和境外并购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
推动嘉兴、湖州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引进更多外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绍兴、台州、义乌建设境外并购国际产业合作园。
八、推进国际人文交流
1.统筹“一带一路”建设宣传工作
推进美丽浙江国际传播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媒体的跨境互动采访活动,联手推出系列报道。
2.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推动建立政府间科技合作关系,支持和鼓励省内高校院所、园区企业“走出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联合共建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3.推进国际教育合作交流
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丝路学院”,促进浙江高校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人才。
推进杭州市教育国际化,引导中小学参与教育国际合作。
帮助宁波市政府和教育部签订《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把中国(宁波)—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会升格为国家级教育国际合作平台。
4.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
进一步提高“浙江文化和旅游”品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大力推动文化贸易与投资拓展。
5.深化人才交流合作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接,合作建立一批人才科技合作项目和技术创新平台。补强本土人才国际化短板,培养紧缺急需的国际化高层次人才。
6.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交流
开拓与其他中东欧国家中医药交流合作项目。鼓励带动省级医院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外顶级医疗机构建立广泛合作关系。
7.深化生态环保领域交流合作
支持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等机构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国际交流,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浙江经验。
8.推动“一带一路”影视国际交流枢纽建设
深入实施浙产影视剧对外推广工程、影视译制工程等,逐步将浙江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影视国际交流的重要枢纽。
9.支持金华中非文化合作交流示范区建设
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中非文化合作交流示范区落地建设。
10.完善友城合作机制
规划建设杭州、宁波国际组织集聚区,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地方合作委员会(BRLC)等国际组织作用,扩大开放合作。
九、推进华商华侨创业创新试验区建设
1.创建世界(温州)华商综合试验区
加快推进世界华商回归创业创新园、浙南闽北赣东进口集散中心、鹿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重点任务建设。
2.建设浙江(青田)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制定试验区建设五年推进计划(2018-2022年)以及2019年度推进工作任务书,在商贸、投资、金融、教育、文化、安居等方面探索侨乡发展新模式。
3.深化侨务工作体系建设
探索符合海外华侨华人意愿和国际通行规则的跨境投资及贸易机制,建立服务和保障机制。
十、推进“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1.健全“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体系
2.加强“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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