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孙佳丽 刘挺 通讯员司徒儿君)记者今日了解到,消费者张先生前不久向宁海县市场监管局西店分局投诉,称他在欧德隆超市购买的“萨啦咪”鸡翅已经超过保质期3个月,要求赔偿1000元。超市方却很纳闷,他们近几个月都没有出售这款产品,这过保3个月的鸡翅到底是从哪里“飞”来的?
(图为张先生的购买发票和产品。)
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这事并不简单。
在接到投诉后,西店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超市开展现场核查。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他购买的是一款78g“萨啦咪”麻味鸡翅,条码为6921799887501。经检查,超市的货架、仓库均没发现该款产品。难道是最后一袋刚好被张先生买走?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超市负责人,进行库存盘查。结果更令人吃惊,库存记录显示,该批次的“萨啦咪”麻味鸡翅现有库存数量为“-1”。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取了超市的库存记录、进货记录、退货记录等台帐,发现该批次的“萨啦咪”麻味鸡翅已于2019年1月10日(接近商品过期日)完成退货出清,并有相应票据为证。此后,超市再无购入该款“萨啦咪”麻味鸡翅的进货记录。
(图为超市的退货单。)
那张先生的这袋鸡翅到底从何而来呢? 难道销售小票是伪造的?抑或,超市采购时未严格执行台账记录制度?
执法人员再次联系张先生配合调查,在执法人员的询问下以及超市提供的各项台账证据面前,张先生开始闪烁其词,谜团也一点点拨开。
原来,张先生了解到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最低1000元的赔偿金,因此动了歪脑筋,通过购买“萨啦咪”麻味鸡翅,等到过期后,携带进超市并重新扫码付款,借机索赔。
而恰巧,超市在该款鸡翅临保清退货出清后没有再购进同款鸡翅,库存为0,因此在张先生扫码付款后才会出现库存“-1”的情况。执法人员对张先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张先生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执法人员正在调查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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