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徐欣 通讯员米兰 王洁)快递小哥起早贪黑,非常辛苦,但是只要手脚勤快,工资还是挺可观的。然而就有这么一位快递员,心思动到了自家物流公司的头上,利用漏洞把运费占为己有。近日,程某根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起,程某根在宁波某物流公司做快递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去客户处收发快递,跑的勤快点一个月也能有近万元的收入。时间长了,他发现自家公司针对大客户都有协议价,运费有很大的折扣,而且公司在运费结算上把关不严,只要是挂靠在大客户名下就能打折,不会作实质性审查。此时,他想到了自己所分管的地区客户业务量大多不符合优惠条件,“如果能把我的客户放在大客户名下,运费不是也可以打折了!”
自2017年6月起,程某根就利用该漏洞,从客户手中收取托运物品的正常运费后将快递挂靠到大客户名下,再向公司支付优惠后的运费,中间的差价归自己所有。截至案发前,程某根共侵占公司运费25万余元。
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表示,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程某根从客户处代收的25万余元运费,按规定应上缴公司,程某根却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私吞,造成公司经济利益的损失,已涉嫌职务侵占罪。
检察官提示,公司员工要提高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不可被利益冲昏头脑,因小失大。同时职务侵占罪的产生与公司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公司也要加强自身内部规范和管理,用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以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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