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陈结生 通讯员路余 徐佩颖
“95后”小伙专盯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以会帮忙处理麻烦事、借钱等为名,先后多次向3名初中生强行索要钱财。日前,该小伙因敲诈勒索罪在慈溪法院被判刑。
罗某,1995年出生,高中文化,2014年曾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可是,尝过牢狱之苦的罗某并未汲取教训,反而以曾经“坐过牢”为“骄傲”,向在校中学生逞凶,强行索要钱财。
2018年6月至同年10月底,罗某伙同小古(化名)通过QQ和微信,采用言语威胁、恐吓及谩骂等手段,先后向初三男生小兆(化名)敲诈勒索5次,共计1750元。
2018年7月底至同年8月16日,罗某采用同样手段,先后向初二男生小文(化名)敲诈5次,共计1385元。随后,小古采用上述同样手段,向小文敲诈得150元。
2018年7月初至同年10月底,罗某伙同小古先后共向初三男生小韦(化名)敲诈7次,共计4150元。
据被害人小兆讲,他是通过比自己高一届的朋友小古介绍,知道的罗某。“小古说罗某这个人很牛,外面有什么事情他都可以摆平的。”想着能认识这样一位“神通广大”的“社会人”也不错,于是就加了罗某的QQ。罗某先是客套地自我介绍了一下,称自己坐过牢,是个“厉害角色”,随即,话头一转说有个朋友被人打伤了,向小兆“借钱”,并表示可以认小兆做“干弟弟”,以后可以出面帮忙摆平麻烦事。于是小兆转了500元给罗某,同时按照罗某的叮嘱删除了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
2018年11月10日上午,小兆在家长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已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经查,罗某直接或间接参与向3人敲诈勒索18次,涉案金额共计7435元。
最终,罗某伙同他人多次敲诈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案的小古因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
现在的学生口袋里普遍有不少零花钱,因涉世不深,容易被“吓住”,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肉”,出于害怕心理,他们也不会轻易报案,导致敲诈勒索发生后长期不为人知。老师和家长应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教育,教育他们遇到不法行为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老师,勇敢保护自己。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