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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这家店闲鱼上买的旧裙子竟当新品卖 聊天记录刷新三观
稿源: 宁波晚报微信   2019-09-06 16:48:51报料热线:81850000

  宁波王女士挂在闲鱼平台的衬衫裙,被买走后仅三四天,就出现在了鄞州区四眼碶街一家服装店老板娘的朋友圈里,售价从208元涨到了450元!

  王女士说,这家店自己之前时常光顾,老板娘经常会在朋友圈发一些衣服卖,但没想到老板娘竟把闲鱼买到的旧裙子当新款在出售……

  闲鱼上以208元卖出的衬衫裙 竟与几天后服装店发布的新品一模一样

  王女士平时比较喜欢买衣服,这条衬衫裙是她在淘宝上找了韩国代购,花费500多元买来的。穿了几次后,她便作为闲置转让,以236元(含运费8元)的价格,挂在了自己的闲鱼平台上,准备卖出去。

  图为王女士挂在闲鱼上卖的衬衫裙

  8月16日,一名闲鱼买家联系她,说想购买这条衬衫裙。双方沟通过后,最终以216元(含8元运费)的价格成交了。

  图为王女士的闲鱼订单截图及物流详情

  然而,8月20日14:46许,当王女士刷到微信朋友圈里的一条服装店上新的消息时,她傻眼了——一家她时常光顾的、门店就在宁波的服装店老板娘,穿上了和她卖出去的那条衬衫裙同款的裙子,还作为新款在朋友圈出售。

  不仅如此,8月21日15:44,这个老板娘又发了同一个视频,号称这个款式的裙子还剩1条……

  老板娘在朋友圈发布号称新品的裙子

  老板娘次日发的朋友圈截图

  王女士非常怀疑,这就是从她那儿买去的那条衬衫裙,“款式、颜色一模一样,而且我那条是8月19日寄到她那儿的,就在第二天,她就发了,这太巧了!并且那个人闲鱼上的用户名和她的微信名很类似,从收件地址我就知道是同一个人,只是万万没想到,她不是自用,而是作为新品卖。”

  于是,她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朋友张小姐(化姓),张小姐也是这家店的老顾客,出于好奇,张小姐在微信上联系了老板娘,询问裙子的价格。

  图为张小姐向该老板娘询问价格

  “450元!她居然卖450元,比从我这儿买去的整整贵了一倍还多!”王女士惊呼。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和张小姐也开始前后思量,越发怀疑起这家店的商品。

  张小姐告诉记者,她也曾在店里打折时买过几件衣服,有一件亚麻的衬衣,她挺喜欢,折后价大约是150元左右,当初以为很划算,但拿到家后,才发现衬衣的第一颗扣子掉了,然后用了和衣服同色的线仔细缝合了,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其实她的一些性价比还算高的衣服,比如羽绒服,八九百元这样的,就有点脏兮兮、旧旧的感觉,很多都是她自己穿过再挂出来卖,这也算了,很多实体店都这样,但把闲鱼上买来的二手货,当新品卖,真的很恶心。”张小姐说,如今看这老板娘发在朋友圈里的自己试穿的图片、视频,还说上新,且只剩一件的,她都怀疑是同一个套路。

  “她有时候是会去韩国进货,我估计都是掺杂着卖的,去年她说秒杀的衣服,我看今年还在卖……朋友圈的衣服,真的不太敢信了。”张小姐感慨。

  门店老板娘找到当事人理论 并矢口否认将二手裙子当新品卖

  9月4日上午,记者得到线索后,便前往位于鄞州区四眼碶街的这家实体店,店面不大,总体走的是清新风,老板娘不在,一位自称是老板娘母亲的中年女子,正在店内拖地。

  记者在店里转了一圈,并未发现王女士所说的这条衬衫裙,随后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这位中年女子。

  对此她矢口否认:“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我们这店开了七八年了,一直做的是老客户的生意,老板娘每个月都会去一次韩国进货,这个月8号的机票已经买好了,她又要去了……”

  然而当天下午1点半许,记者接到了王女士的反馈,她说,那位老板娘通过闲鱼账号,又找到了她,并且态度很差,一副前来质问的样子。

  王女士将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给了记者,其中部分对话为——

  图为王女士与该老板娘的闲鱼聊天记录

  说到这儿后,王女士发现,对方已把她拉黑,她已无法与对方进行对话,且张小姐也已被对方屏蔽了朋友圈。

  9月6日上午,记者拨通了这位老板娘的电话,表达了采访诉求。

  对于被指将二手衣物作为新品在朋友圈售卖一事,她否认了:“我本身也在闲鱼上买卖东西,交易记录也还可以,店里的所有物品都有清单和购物记录,都是我每个月去韩国代购的,就因为我在她地方买了一条裙子,说我卖二手货,真是不可思议。”

  她告诉记者,买了衣服在店里拍照很正常,她发在朋友圈也没说要卖,且这款衬衫裙她的门店也进货过,如果需要,可以给记者查看所有物品的进货记录,同时她还称,那条裙子现在还在她家里,并没有卖出。

  “那为什么张小姐向你询问这条裙子价格的时候,你明确回复说450元/条,这是否意味着在卖这条裙子?”

  对于记者的这点质疑,她没有正面回复,只是一再强调这条裙子门店也代购过,随后,记者和她互加了微信,不过和电话采访时约定的不同,她没有出示这条裙子的进货记录,截至发稿,记者仍未得到更多新的补充信息。

  李先生也曾遭遇过类似情况 闲鱼100元卖掉的鞋被买家以280元转卖

  这样的情况,王女士并不是第一个遭遇的,市民李先生也怀疑,自己遇到了相同的套路。

  去年“双十一”前夕,因为不合脚,他将一双朋友送给他的clarks男士皮鞋放在了自己的闲鱼账号上出售,标价为100元。

  图为李先生的闲鱼订单截图

  发布了四五天后,11月11日,有一名北京的买家私信他,表示要买鞋,经商量,双方以100元包邮的价格成交。

  11月12日,李先生就发货了,不过因为“双十一”物流影响,直到11月20日,对方才收到货。

  期间,李先生看这个买家在闲鱼上卖出过不少东西,怀疑会不会将这双鞋子转卖给第三人,于是在私信时询问过对方,不过对方直接否认了,称自己不是二道贩子。

  图为李先生与该买家的闲鱼聊天记录

  但11月20日之后发生的事情,让他觉得自己的猜想是对的。

  “20日那天,我问她货有没有收到,她一直没回复,我怎么问对方都不回,最后还把我拉黑了,导致我没法跟她对话。”李先生说,大概在收到货的一周后,他看到这个买家在自己的闲鱼上发布了同样为42码的同一款式的鞋子,标价为280元,整整是买价的2倍多!

  “她还一度下架过几天,以为我没关注,后来我还是发现了,现在进入她的页面,就会看到那双鞋子已经卖掉了……反正挺坑的。”李先生吐槽道。

  律师:朋友圈卖东西也可参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名店主的做法或存在欺诈情形

  针对上述这样的情况,记者特意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的陆佩艳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朋友圈卖东西虽有别于一般经营,且在实践中存有一定争议,但也可参照适用该规定。

  “像王女士这起事件中,如果这位卖家的确将二手衣物作为新衣物出售,则该行为侵犯了买方的知情权,存在欺诈情形。若无法协商,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陆律师也指出,如因二手衣物携带病菌或是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等造成损害的,该店主也应承担侵权责任。陆律师建议,在网络购物时,大家尽量通过知名度大且正规的途径或渠道,以保护自身权益。

  记者朱琳 摄影记者崔引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这家店闲鱼上买的旧裙子竟当新品卖 聊天记录刷新三观

稿源: 宁波晚报微信 2019-09-06 16:48:51

  宁波王女士挂在闲鱼平台的衬衫裙,被买走后仅三四天,就出现在了鄞州区四眼碶街一家服装店老板娘的朋友圈里,售价从208元涨到了450元!

  王女士说,这家店自己之前时常光顾,老板娘经常会在朋友圈发一些衣服卖,但没想到老板娘竟把闲鱼买到的旧裙子当新款在出售……

  闲鱼上以208元卖出的衬衫裙 竟与几天后服装店发布的新品一模一样

  王女士平时比较喜欢买衣服,这条衬衫裙是她在淘宝上找了韩国代购,花费500多元买来的。穿了几次后,她便作为闲置转让,以236元(含运费8元)的价格,挂在了自己的闲鱼平台上,准备卖出去。

  图为王女士挂在闲鱼上卖的衬衫裙

  8月16日,一名闲鱼买家联系她,说想购买这条衬衫裙。双方沟通过后,最终以216元(含8元运费)的价格成交了。

  图为王女士的闲鱼订单截图及物流详情

  然而,8月20日14:46许,当王女士刷到微信朋友圈里的一条服装店上新的消息时,她傻眼了——一家她时常光顾的、门店就在宁波的服装店老板娘,穿上了和她卖出去的那条衬衫裙同款的裙子,还作为新款在朋友圈出售。

  不仅如此,8月21日15:44,这个老板娘又发了同一个视频,号称这个款式的裙子还剩1条……

  老板娘在朋友圈发布号称新品的裙子

  老板娘次日发的朋友圈截图

  王女士非常怀疑,这就是从她那儿买去的那条衬衫裙,“款式、颜色一模一样,而且我那条是8月19日寄到她那儿的,就在第二天,她就发了,这太巧了!并且那个人闲鱼上的用户名和她的微信名很类似,从收件地址我就知道是同一个人,只是万万没想到,她不是自用,而是作为新品卖。”

  于是,她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朋友张小姐(化姓),张小姐也是这家店的老顾客,出于好奇,张小姐在微信上联系了老板娘,询问裙子的价格。

  图为张小姐向该老板娘询问价格

  “450元!她居然卖450元,比从我这儿买去的整整贵了一倍还多!”王女士惊呼。

  事情发生后,王女士和张小姐也开始前后思量,越发怀疑起这家店的商品。

  张小姐告诉记者,她也曾在店里打折时买过几件衣服,有一件亚麻的衬衣,她挺喜欢,折后价大约是150元左右,当初以为很划算,但拿到家后,才发现衬衣的第一颗扣子掉了,然后用了和衣服同色的线仔细缝合了,如果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其实她的一些性价比还算高的衣服,比如羽绒服,八九百元这样的,就有点脏兮兮、旧旧的感觉,很多都是她自己穿过再挂出来卖,这也算了,很多实体店都这样,但把闲鱼上买来的二手货,当新品卖,真的很恶心。”张小姐说,如今看这老板娘发在朋友圈里的自己试穿的图片、视频,还说上新,且只剩一件的,她都怀疑是同一个套路。

  “她有时候是会去韩国进货,我估计都是掺杂着卖的,去年她说秒杀的衣服,我看今年还在卖……朋友圈的衣服,真的不太敢信了。”张小姐感慨。

  门店老板娘找到当事人理论 并矢口否认将二手裙子当新品卖

  9月4日上午,记者得到线索后,便前往位于鄞州区四眼碶街的这家实体店,店面不大,总体走的是清新风,老板娘不在,一位自称是老板娘母亲的中年女子,正在店内拖地。

  记者在店里转了一圈,并未发现王女士所说的这条衬衫裙,随后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这位中年女子。

  对此她矢口否认:“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我们这店开了七八年了,一直做的是老客户的生意,老板娘每个月都会去一次韩国进货,这个月8号的机票已经买好了,她又要去了……”

  然而当天下午1点半许,记者接到了王女士的反馈,她说,那位老板娘通过闲鱼账号,又找到了她,并且态度很差,一副前来质问的样子。

  王女士将双方的聊天记录截图给了记者,其中部分对话为——

  图为王女士与该老板娘的闲鱼聊天记录

  说到这儿后,王女士发现,对方已把她拉黑,她已无法与对方进行对话,且张小姐也已被对方屏蔽了朋友圈。

  9月6日上午,记者拨通了这位老板娘的电话,表达了采访诉求。

  对于被指将二手衣物作为新品在朋友圈售卖一事,她否认了:“我本身也在闲鱼上买卖东西,交易记录也还可以,店里的所有物品都有清单和购物记录,都是我每个月去韩国代购的,就因为我在她地方买了一条裙子,说我卖二手货,真是不可思议。”

  她告诉记者,买了衣服在店里拍照很正常,她发在朋友圈也没说要卖,且这款衬衫裙她的门店也进货过,如果需要,可以给记者查看所有物品的进货记录,同时她还称,那条裙子现在还在她家里,并没有卖出。

  “那为什么张小姐向你询问这条裙子价格的时候,你明确回复说450元/条,这是否意味着在卖这条裙子?”

  对于记者的这点质疑,她没有正面回复,只是一再强调这条裙子门店也代购过,随后,记者和她互加了微信,不过和电话采访时约定的不同,她没有出示这条裙子的进货记录,截至发稿,记者仍未得到更多新的补充信息。

  李先生也曾遭遇过类似情况 闲鱼100元卖掉的鞋被买家以280元转卖

  这样的情况,王女士并不是第一个遭遇的,市民李先生也怀疑,自己遇到了相同的套路。

  去年“双十一”前夕,因为不合脚,他将一双朋友送给他的clarks男士皮鞋放在了自己的闲鱼账号上出售,标价为100元。

  图为李先生的闲鱼订单截图

  发布了四五天后,11月11日,有一名北京的买家私信他,表示要买鞋,经商量,双方以100元包邮的价格成交。

  11月12日,李先生就发货了,不过因为“双十一”物流影响,直到11月20日,对方才收到货。

  期间,李先生看这个买家在闲鱼上卖出过不少东西,怀疑会不会将这双鞋子转卖给第三人,于是在私信时询问过对方,不过对方直接否认了,称自己不是二道贩子。

  图为李先生与该买家的闲鱼聊天记录

  但11月20日之后发生的事情,让他觉得自己的猜想是对的。

  “20日那天,我问她货有没有收到,她一直没回复,我怎么问对方都不回,最后还把我拉黑了,导致我没法跟她对话。”李先生说,大概在收到货的一周后,他看到这个买家在自己的闲鱼上发布了同样为42码的同一款式的鞋子,标价为280元,整整是买价的2倍多!

  “她还一度下架过几天,以为我没关注,后来我还是发现了,现在进入她的页面,就会看到那双鞋子已经卖掉了……反正挺坑的。”李先生吐槽道。

  律师:朋友圈卖东西也可参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名店主的做法或存在欺诈情形

  针对上述这样的情况,记者特意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的陆佩艳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朋友圈卖东西虽有别于一般经营,且在实践中存有一定争议,但也可参照适用该规定。

  “像王女士这起事件中,如果这位卖家的确将二手衣物作为新衣物出售,则该行为侵犯了买方的知情权,存在欺诈情形。若无法协商,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陆律师也指出,如因二手衣物携带病菌或是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等造成损害的,该店主也应承担侵权责任。陆律师建议,在网络购物时,大家尽量通过知名度大且正规的途径或渠道,以保护自身权益。

  记者朱琳 摄影记者崔引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