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陈结生 通讯员史梦诗
一名在手机店工作的小伙子,因网络赌博输光了钱,就去偷老板微信、支付宝里的钱。日前,这个被赌博输钱冲昏了头脑的小伙曾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00元。
据曾某交代,有一次,老板用微信支付的时候,他偷看到了老板的支付密码。于是今年3月的一天,他趁上班时没人注意,用老板的这个工作微信扫描了自己的微信二维码,向自己的微信号付款,偷了500元左右。事后他怕老板发现,把该次微信的账单记录和微信零钱的消费提示删掉了。
第一次偷钱后,他发现老板并没有发现,手机继续放在店里的柜台上,于是胆子渐渐大了起来。之后,他基本上每天都从该手机中偷钱,偷的金额从100元慢慢上升到1000多元,一直偷到今年5月6日,共偷了50多次。
今年4月的一天,曾某偷听到老板的支付宝密码,又打起了支付宝的主意。他用这部手机上的支付宝向自己的一个朋友转账1200元,并让这位朋友帮忙把这些钱转账到他微信里。就这样,他又在老板支付宝上偷了四五次。为了不被发现,他同样把支付宝上的转账记录也删掉了。
用上述方式,今年3月初至5月,曾某分多次从老板的微信账户及支付宝账户上偷钱,合计窃得8.2万元。这些偷来的钱,全被他用到了网络赌博里。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曾某的行为就被发现了。今年5月6日的晚上,店老板在看微信的月账单时,发现收入和零钱对不上,就向警方报了案。做笔录时,他想到这钱有可能是员工曾某偷的,因为店里除了他和妹夫,只有曾某了,且他发现被盗刷的时间总是发生在曾某上班后不久。回到店里,他向曾某问起了这事,曾某承认了。
5月8日11时许,民警在该店抓获了曾某。到案后,曾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曾某父亲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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