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沈孙晖 沈之蓥 通讯员张建宇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通常会根据双方行驶路线、车速、有无过错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但如果事故中的一方是宠物狗,那又该如何认定谁对谁错呢?昨天,北仑交警就处理了这样一起事故。
昨天下午2时许,北仑的石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镇大路由北往南行驶。行至庐山路口时,旁边窜出一条小狗。她躲避不及,电动车径直和小狗相撞。由于惯性加上强大的撞击力,石女士重重摔倒在地。
幸好,石女士骑车时戴了头盔。经医院检查,她仅为轻微伤,并无大碍。
对于此次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最终作出认定:狗主人汤先生没有管好自己的宠物狗,导致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须赔偿石女士相关损失及医药费。
对此,交警提醒市民,带宠物狗外出时,一定要系好狗绳并牵着走,切莫放任狗乱跑,以免出事后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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