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  >  社会与法
深圳海关破3.2亿元奢侈品走私案 “代购”商品需交税
稿源: 法制日报   2019-10-29 08:10:31报料热线:81850000

  “海外代购”这个词相信大家都已不再陌生, 网络平台上的代购信息特别是代购奢侈品信息更是泛滥。然而,这些海外代购是否合法呢?深圳海关10月28日通报,该关破获一起以“海外代购”名义走私奢侈 品大案,捣毁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网络,现场查获爱马仕、LV等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查证案值高达3.2亿元。

  2018年10月,深圳海关在西九龙站口岸查获两宗“水客”夹带走私奢侈品入境案件,经缉私部门初步分析,该两名当事人属于同一职业团伙,存在非常大的团伙性走私嫌疑。该关缉私部门迅速成立情报研判小组开展分析经营,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犯罪网络逐渐显露。

  今年以来,缉私人员多次前往上海调查取证,基本掌握了上海优某公司为国内客户代购奢侈品,以旅检渠道“水客”行李夹藏、国际快件渠道伪报品名等方式将货物物品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实,并逐步摸清走私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团伙成员,遂决定开展收网行动。

  9 月11日早晨,上海、深圳两地海关缉私警展开同步抓捕行动,一举摧毁该犯罪网络,打掉走私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9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奢侈品牌服 饰、手表等一批。根据缉私部门掌握的证据显示,涉案团伙自2016年以来走私奢侈品案值达3.2亿元,涉税6000余万元。

  海 关缉私人员介绍,以夫妻刘某、沈某为首的上海优某公司以“海外代购”的名义招揽客户,通过7个社交账户接受国内客户的订单,组织人员在意大利、美国等境外 购买名牌服饰、箱包等奢侈品,并存放于该公司的香港仓库,再以国际快递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方式将奢侈品直接寄送给国内客户,或雇请“水客”团伙以行李夹藏 等方式从深圳旅检口岸走私入境,再快递发送给国内客户。

  海关缉私人员介绍,根据该团伙的账册显示,他们每月盈利额高达到300万元。特别是刘某、沈某夫妻俩从中获利巨大,不仅在上海市中心区购置了高档住宅,还拥有劳斯莱斯等多辆豪车。

  该 团伙走私入境的奢侈品品牌非常多、物品种类也很丰富,不仅有大众熟知的爱马仕、巴黎世家、LV、Prada、Gucci等一线奢侈品大牌,还有很多大众不 太熟悉的国外轻奢品牌。价格最高的有三十万元以上的伯爵名表,最低的是一两千元的T恤,从手表、箱包到服饰、墨镜、鞋子,应有尽有。

  代购是否合法?代购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

  专 家称,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目前,国家对于普通入境旅客,对其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行李 有相应的免税额(5000元人民币)规定,超出免税额规定范围需主动申报纳税。而“代购”的商品是属于商业盈利目的物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必须主动申 报纳税。

  海关办案人员介绍,以藏匿、伪装、瞒报、低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一旦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蔡岩红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深圳海关破3.2亿元奢侈品走私案 “代购”商品需交税

稿源: 法制日报 2019-10-29 08:10:31

  “海外代购”这个词相信大家都已不再陌生, 网络平台上的代购信息特别是代购奢侈品信息更是泛滥。然而,这些海外代购是否合法呢?深圳海关10月28日通报,该关破获一起以“海外代购”名义走私奢侈 品大案,捣毁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网络,现场查获爱马仕、LV等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查证案值高达3.2亿元。

  2018年10月,深圳海关在西九龙站口岸查获两宗“水客”夹带走私奢侈品入境案件,经缉私部门初步分析,该两名当事人属于同一职业团伙,存在非常大的团伙性走私嫌疑。该关缉私部门迅速成立情报研判小组开展分析经营,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犯罪网络逐渐显露。

  今年以来,缉私人员多次前往上海调查取证,基本掌握了上海优某公司为国内客户代购奢侈品,以旅检渠道“水客”行李夹藏、国际快件渠道伪报品名等方式将货物物品走私入境的犯罪事实,并逐步摸清走私犯罪网络的组织架构和团伙成员,遂决定开展收网行动。

  9 月11日早晨,上海、深圳两地海关缉私警展开同步抓捕行动,一举摧毁该犯罪网络,打掉走私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9名,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奢侈品牌服 饰、手表等一批。根据缉私部门掌握的证据显示,涉案团伙自2016年以来走私奢侈品案值达3.2亿元,涉税6000余万元。

  海 关缉私人员介绍,以夫妻刘某、沈某为首的上海优某公司以“海外代购”的名义招揽客户,通过7个社交账户接受国内客户的订单,组织人员在意大利、美国等境外 购买名牌服饰、箱包等奢侈品,并存放于该公司的香港仓库,再以国际快递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方式将奢侈品直接寄送给国内客户,或雇请“水客”团伙以行李夹藏 等方式从深圳旅检口岸走私入境,再快递发送给国内客户。

  海关缉私人员介绍,根据该团伙的账册显示,他们每月盈利额高达到300万元。特别是刘某、沈某夫妻俩从中获利巨大,不仅在上海市中心区购置了高档住宅,还拥有劳斯莱斯等多辆豪车。

  该 团伙走私入境的奢侈品品牌非常多、物品种类也很丰富,不仅有大众熟知的爱马仕、巴黎世家、LV、Prada、Gucci等一线奢侈品大牌,还有很多大众不 太熟悉的国外轻奢品牌。价格最高的有三十万元以上的伯爵名表,最低的是一两千元的T恤,从手表、箱包到服饰、墨镜、鞋子,应有尽有。

  代购是否合法?代购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

  专 家称,海外代购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并不必然构成走私罪,是否违法取决于代购者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目前,国家对于普通入境旅客,对其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行李 有相应的免税额(5000元人民币)规定,超出免税额规定范围需主动申报纳税。而“代购”的商品是属于商业盈利目的物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必须主动申 报纳税。

  海关办案人员介绍,以藏匿、伪装、瞒报、低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一旦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蔡岩红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