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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劝导3万余次!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宁波这样罚
稿源: 宁波发布   2019-11-01 15:12:00报料热线:81850000

  今天,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的情况。截至10月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覆盖,奉化区及各县(市)达90%。整体工作在今年一、二、三季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均排名第三。具体情况往下看↓

  进展情况

  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开展

  据统计,10月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378人次,检查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3840个,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3327个、个体工商户18984户、个人14612人、收运企业216家,处置企业133家;累计教育劝导个人22512人次、单位7640家次;向1160名个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99件、处罚45件、处罚金额累计9370元;向976家单位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55件、处罚19件、处罚金额累计16480元。

  执法宣传力度全面加大

  ◎执法人员将宣传教育与执法严管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条例》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规定,10月累计进行执法宣传16804次,宣传单位和个人50543家/人。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公交候车亭、出租车顶灯、遮阳雨棚等户外载体的投用力度,全面做好普法宣传“十进”。

  成立宁波市垃圾分类学院及10家二级学院,通过发挥政府管理部门政策优势和高校教育部门专业优势,进一步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的普及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条例》实施以来,市直机关共有11160名党员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7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深入社区开展桶边督导,做好市民的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

  配套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协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16项配套政策,发布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和维护等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出台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城市绿化植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管理办法,印发宾馆(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餐具)实施意见、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制度实施意见、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规定等配套文件。基本涵盖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使《条例》相关规定更加具化细化、便于实施。

  其中,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餐具)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宁波的酒店(宾馆)不再提供剃须刀、洗衣粉、护发素等10类用品,只限量供应牙膏牙刷、洗发液、沐浴液等5件基本需求用品,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理念正在悄悄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和方式。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

  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9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5座,在建3座,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4座,总设计处置能力达11610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每天11400吨的产生量。

  为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的目标,目前正抓紧建设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筹备启动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预期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届时,我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与实际产生量基本匹配,并富有余量。

  全程分类体系全面完善

  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的实施意见》,调整中心城区分类收运体系,进一步落实小区内物业收运的主体责任,小区外环卫部门收运的主体责任,实现“物业归集不出小区,环卫部门上门收集”的“一体化”分类收运模式。持续深化“两网融合”体系,截至10月底“搭把手”智能回收箱共铺设1415个居住小区,占居住小区总数的64.8%,通过“搭把手”平台共回收可回收物255.8吨,较9月同比增长15.9%。

  源头分类模式全面创新

  推进基于成果激励机制,鼓励探索“红黑榜”“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激励制度,稳步推进“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深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等分类模式,进一步提升源头分类质量。

  目前中心城区已有1081个居住小区完成撤桶并点,占比达68%。截至10月,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量为6734吨,较9月同比增长10.6%。从成分检测情况看,优先收运的厨余垃圾平均有机质成分占比54.6%,较《条例》实施前提高5个百分点,厨余垃圾质量稳步提升。

  下步计划

  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分类投放环节中问题较多的单位、企业,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尽快补齐短板;针对收集运输环节中问题突出的混装混运、标识不清、遗撒滴漏等违法现象,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避免出现混收混运现象。

  提升执法实效

  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将其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混收混运、拒不整改的收集运输企业,实行市场退出制。协同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治理工作,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完善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范中端收运、转运作业标准。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各区县(市)根据相关规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底前补齐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以及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促进养成习惯

  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等“十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依法分类的意识,促进习惯养成。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一个月劝导3万余次!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宁波这样罚

稿源: 宁波发布 2019-11-01 15:12:00

  今天,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的情况。截至10月底,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覆盖,奉化区及各县(市)达90%。整体工作在今年一、二、三季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考核中均排名第三。具体情况往下看↓

  进展情况

  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开展

  据统计,10月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378人次,检查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3840个,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3327个、个体工商户18984户、个人14612人、收运企业216家,处置企业133家;累计教育劝导个人22512人次、单位7640家次;向1160名个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99件、处罚45件、处罚金额累计9370元;向976家单位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55件、处罚19件、处罚金额累计16480元。

  执法宣传力度全面加大

  ◎执法人员将宣传教育与执法严管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宣传《条例》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规定,10月累计进行执法宣传16804次,宣传单位和个人50543家/人。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公交候车亭、出租车顶灯、遮阳雨棚等户外载体的投用力度,全面做好普法宣传“十进”。

  成立宁波市垃圾分类学院及10家二级学院,通过发挥政府管理部门政策优势和高校教育部门专业优势,进一步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的普及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条例》实施以来,市直机关共有11160名党员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7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深入社区开展桶边督导,做好市民的咨询、指导等服务工作。

  配套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协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16项配套政策,发布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和维护等标准规范和技术指南,出台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城市绿化植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管理办法,印发宾馆(酒店)餐饮行业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餐具)实施意见、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制度实施意见、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规定等配套文件。基本涵盖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使《条例》相关规定更加具化细化、便于实施。

  其中,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品(餐具)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宁波的酒店(宾馆)不再提供剃须刀、洗衣粉、护发素等10类用品,只限量供应牙膏牙刷、洗发液、沐浴液等5件基本需求用品,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理念正在悄悄改变人们的生活理念和方式。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

  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9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厂5座,在建3座,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4座,总设计处置能力达11610吨/日,基本满足全市生活垃圾每天11400吨的产生量。

  为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的目标,目前正抓紧建设奉化、宁海、象山三地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筹备启动宁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宁波市厨余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预期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届时,我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与实际产生量基本匹配,并富有余量。

  全程分类体系全面完善

  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的实施意见》,调整中心城区分类收运体系,进一步落实小区内物业收运的主体责任,小区外环卫部门收运的主体责任,实现“物业归集不出小区,环卫部门上门收集”的“一体化”分类收运模式。持续深化“两网融合”体系,截至10月底“搭把手”智能回收箱共铺设1415个居住小区,占居住小区总数的64.8%,通过“搭把手”平台共回收可回收物255.8吨,较9月同比增长15.9%。

  源头分类模式全面创新

  推进基于成果激励机制,鼓励探索“红黑榜”“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激励制度,稳步推进“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深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等分类模式,进一步提升源头分类质量。

  目前中心城区已有1081个居住小区完成撤桶并点,占比达68%。截至10月,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量为6734吨,较9月同比增长10.6%。从成分检测情况看,优先收运的厨余垃圾平均有机质成分占比54.6%,较《条例》实施前提高5个百分点,厨余垃圾质量稳步提升。

  下步计划

  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分类投放环节中问题较多的单位、企业,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尽快补齐短板;针对收集运输环节中问题突出的混装混运、标识不清、遗撒滴漏等违法现象,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避免出现混收混运现象。

  提升执法实效

  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将其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混收混运、拒不整改的收集运输企业,实行市场退出制。协同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治理工作,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完善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规范中端收运、转运作业标准。进一步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各区县(市)根据相关规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底前补齐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以及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促进养成习惯

  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等“十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依法分类的意识,促进习惯养成。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垃圾分类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