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召开会议,该区高桥镇卫生院望春桥分院原护士毛华波违纪违法受到严肃查处、卫生院多名班子成员被问责一案,成为当天会上重点剖析的案例。
去年12月,毛华波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海曙区纪委区监委启动一案双查,1个月后,高桥镇卫生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李生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名副院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身为普通医护人员的毛华波为何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卫生院3名领导为何集体被问责?这还得从毛华波的“双重”身份说起。
2008年开始,受贪欲驱使,护士毛华波工作之余当起工程承包商,承揽高桥镇苗木、绿化等工程项目。两头要兼顾,分身乏术的毛华波动起了歪脑筋。一开始,她通过和他人换班的形式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后来由于承接到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花在上面的精力也越来越多,她便开始在工作上“偷工减料”——一个月只工作5天。
从2016年9月起,毛华波索性不上班了。她没有向单位请假,而是把工作证交给同事,花钱请同事代班。
毛华波擅自离岗并非一两日。长达10年的时间里,她占着“白衣天使”的编制干着“工程承包商”的活,却无人制止,高桥镇卫生院领导班子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落实在哪里?
为此,海曙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迅速展开调查。原来,早在2015年高桥镇卫生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李生建到任没多久,就了解到毛华波长期在外包工程并找人代班的情况,也找她谈了话。但李生建承认,自己的那次谈话“不痛不痒”,后续也没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严格约束,没有实际效用。
与此同时,两名副院长也在明知毛华波相关问题的情况下,碍于情面不制止、不报告,未能作出有效监管措施,长期默许毛华波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经查,2013年3月到2017年9月,毛华波作为工程实际承包人,为承接高桥镇相关项目,并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获得照顾,先后多次向海曙区高桥镇原人大主席毛雪光(已判刑)提供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由此可见,毛华波在违纪违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除其个人主观原因外,客观上与其所在单位领导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有很大关系。
“一方面是疏于管理,‘老好人’心态作祟,发现毛华波的问题后没有动真格整改;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没出医疗事故,就一味宽容、放纵,让纪律成了‘稻草人’,最后自己也‘栽了跟头’。”对此,李生建后悔莫及。
【执纪者说】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邱坚明:
本案中,高桥镇卫生院领导班子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监督乏力,对下属的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放任其长期违规甚至走向违法犯罪,最终害了下属也害了自身。
严管才是厚爱。领导干部必须摒弃“好人”思想,切实履职担当,坚决做到挺纪在前,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坚持初始即严、一严到底,严防“小错铸成大错”,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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