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今天,余姚市纪委通报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余姚小曹娥镇曹一村原村干部胡美丽、严挺、陆杏娟等人骗取国家惠农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4月至2018年1月,时任曹一村党总支书记胡美丽,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严挺,村委会委员、助理会计陆杏娟,利用职务之便,在申报国家惠农补助资金时,采用虚报地亩面积方式,为家庭和亲友骗取惠农补助资金分别为4877.91元、4455.60元、16720.69元。2019年11月,胡美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严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陆杏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均已收缴。
余姚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明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许明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决定将公司车辆分配给本人及公司其他负责人使用,本人及相关人员多次将公车开回家中过夜、办私事。2019年9月,许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违规使用公车人员均予以诫勉谈话。
余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邵迪初违规组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2019年3月,邵迪初组织该单位团员青年11人以团员活动为名到“宁波方特东方神画”游玩,并以虚增租车费用的方式,将相关费用2200元在单位财务报销。2019年10月,邵迪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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