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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有调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1-10 07:21:43报料热线:81850000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明确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目前全日制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种种问题。

  根据规定,全日制民办学校设立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生源需求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相适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做好全日制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其中,举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由所在地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区学校布局规划要求审批。

  举办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由具有高中办学权限的所在地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本地区规划和发展需要审批。其中,审批中等职业学校须事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举办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含海曙、江北、鄞州、高新区、东钱湖)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本地区规划和发展需要审批。市教育局原则上不再审批高中以下办学层次和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学校。

  今后,全日制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这份文件特别说明三种情况,涉及到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学校,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而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办学地点在中心城区范围,办学内容含义务教育段的学校,对学校人员、资产等进行界定、拆分后,义务教育段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办学内容为义务教育段的学校以及幼儿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涉及资金的,按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处理。相关调整工作最迟于2022年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完成前完成。

  据悉,这份文件的出台,目的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宁波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与管理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现代金报记者樊莹通讯员郑金武余晶晶)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有调整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1-10 07:21:43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明确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目前全日制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种种问题。

  根据规定,全日制民办学校设立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生源需求和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规划相适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权限做好全日制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其中,举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由所在地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区学校布局规划要求审批。

  举办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由具有高中办学权限的所在地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按本地区规划和发展需要审批。其中,审批中等职业学校须事先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举办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含海曙、江北、鄞州、高新区、东钱湖)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按本地区规划和发展需要审批。市教育局原则上不再审批高中以下办学层次和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学校。

  今后,全日制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这份文件特别说明三种情况,涉及到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学校,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而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办学地点在中心城区范围,办学内容含义务教育段的学校,对学校人员、资产等进行界定、拆分后,义务教育段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原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办学地址在中心城区范围、办学内容为义务教育段的学校以及幼儿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涉及资金的,按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处理。相关调整工作最迟于2022年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完成前完成。

  据悉,这份文件的出台,目的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宁波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与管理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现代金报记者樊莹通讯员郑金武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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