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20时许,象山一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重大通知!屠**,象山县屠家源人,近日从武汉回来,此人携带了大量新冠型病毒从二院逃跑,各位象山人为了你们的家人请速度转发!”。
经核实,截止至本通报发布前,象山县还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网民发布内容系谣传。
1月24日22时许,象山县公安局将嫌疑人丁某某(15岁,象山人)依法传唤至墙头派出所。经查,丁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类似信息后,遂起开玩笑的念头,修改后发布了上述内容。
目前,丁某某已被县公安局教育谈话,写下悔改书。
警方再次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找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打击。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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