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5日9-24时,宁波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其中鄞州区3例、海曙区2例、余姚市1例、象山县1例。
截至2020年1月25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3例,其中鄞州区6例、海曙区3例、余姚市2例、高新区1例、象山县1例。目前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除1例重症外,其余病例病情均稳定。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一,男,37岁,现住余姚市,2020年1月19日从武汉回甬,1月21日出现不适,体温37.7℃,有咳嗽,有两肺下叶影像学改变,现在余姚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二,女,30岁,现住鄞州区,为我市第2例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2020年1月22日出现不适,体温37.3℃,现在鄞州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三,男,50岁,现住鄞州区,2020年1月20日从武汉回甬,1月21日查体温36.8℃,有咳嗽咳痰,无肺部影像学改变,现在鄞州区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四,女,41岁,现住海曙区,为我市第1例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2020年1月22发病,主要症状为低热、咳嗽,现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五,男,25岁,现住象山县,2020年1月20日从武汉回甬,1月22日发病,体温37.8℃,无肺部影像学改变,现在象山县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六,女,63岁,现住鄞州区,为武汉市某集团退休员工,2020年1月16日从武汉回甬,1月23日发病,体温38.1℃,现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七,男,62岁,现住址海曙区。2020年1月14日发病,体温39.3℃,目前无明确的流行病学暴露史。现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前往人流密集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早前报道:
2020年1月25日0-24时,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2例,新增重症病例7例。其中:
湖州市、丽水市为报告首例确诊病例。新增确诊病例中,杭州市15例、宁波市7例、温州市8例、湖州市1例、嘉兴市4例、绍兴市1例、金华市1例、衢州市1例、台州市1例、丽水市3例;新增重症病例中,宁波市1例、温州市3例、嘉兴市1例、绍兴市2例。
截至1月25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04例,重症病例14例(累计16例,其中2例已转轻症)。其中:
确诊病例中,杭州市27例、宁波市13例、温州市18例、湖州市1例、嘉兴市8例、绍兴市5例、舟山市2例、金华市3例、衢州市3例、台州市21例、丽水市3例。重症病例中,杭州市1例、宁波市1例、温州市4例、嘉兴市2例、绍兴市2例、台州市4例。
目前,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40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43人,尚有222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月25日,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深入医疗一线,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到省卫生健康委参加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日会商调度会,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充分肯定我省前一阶段工作,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专家提醒,目前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公众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尽量不要前往人流密集场所,非去不可时注意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编辑: 崔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