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廖鑫
今天下午,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公租房小区疫情防控,确保公疫情防控不留盲区。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租户排查。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应配合属地街道(镇)、社区(村)全面排查公租房租户离甬、返甬等行踪情况;尤其是疫情严重地区户籍租户的排查工作必须一户不漏、迅速完成。要求来自省内外疫情严重地区租户近期不要返回,已经返回的,要按规定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对其中有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史、旅行史和发病病例密切接触史、达到隔离标准的租户,要配合街道(镇)、社区(村)及医疗机构严格做好隔离观察等工作。
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按照人员进出管控频次要求,配合属地街道(镇)、社区(村)对公租房小区租户验证进出,进行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租户要第一时间报告;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公租房小区。
强化公共场所防疫。公租房小区楼道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要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对小区电梯轿厢、垃圾箱(桶)、地下室、地下停车场、下水管道等重点部位要加大清洁力度和消杀频次,做到全面防护、不留死角。
同时,优化租赁服务。对于应急确需现场办理公租房业务的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预约,按照预约的时间办理,尽量减少滞留时间,办理前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护工作。
据悉,目前全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共约2.9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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