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刘挺
刚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诉举报数据报告。
记者从这份报告中了解到,1月21日至今,全市共接到疫情相关投诉举报1674件,其中,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投诉举报1305件,餐饮类132件,农副产品(食品)类115件,退订酒店宾馆类57件。
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案件38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万余元。口罩等防护用品涨价成为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共计102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61.2%。
因疫情无法出行导致的退订纠纷也是近期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其中,餐饮退订类108件,占餐饮类总件数的81.8%,剩下的为餐饮食品安全类等。
记者还看到,报告同时公布了多个涉及口罩的投诉举报案例——
1月22日,有消费者投诉,称其在象山某副食品店购买了两盒口罩,回到家后与网售价格一比对,发现被坑了。经查,该店销售的510W一次性口罩(盒装),是从象山某百货批发部进货,进货数量为25盒,每盒50个,进货价为7元/盒,销售价格为100元/盒,截至查获时已销售了11盒。
该店行为涉嫌哄抬价格,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将根据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月5日,有市民举报,反映某淘宝店销售的“医用级品质口罩”实为普通口罩。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赴该电商办公现场核查,发现该电商仓库内存放有湖北仙桃某无纺布制品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防护口罩”三种,外包装醒目标示“日用防护”“防花粉、防粉尘”等信息。
经查,该电商从未经营“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但在其淘宝店内普通防护口罩样品照片下方,有黑体大字显著标示“医用级品质”内容,夸大口罩性能,作出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店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经营者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消费者利益为重,主动化解消费纠纷。
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如遇到消费争议,鼓励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如拨打0574-12345/12315,或通过支付宝、微信搜索12315进入相关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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