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宁波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场新闻发布会。
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卫健委党委委员黄加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云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卞银江,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永法介绍有关情况。
黄加成介绍最新疫情基本情况——
2020年2月12日0-24时,宁波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7例。
截 至2020年2月12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53例,累计出院31例。确诊病例中,海曙区67例,江北区5例,镇海区3例,北 仑区10例,鄞州区13例,奉化区3例,宁海县11例,象山县2例,余姚市10例,慈溪市25例,高新区2例,东钱湖1例,杭州湾新区1例;出院病例中, 海曙区13例,镇海区3例,北仑区1例,鄞州区6例,宁海县3例,余姚市2例,慈溪市2例,高新区1例。
目前,全市共有1114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解除隔离1086名密切接触者。全市集中医学观察 6102人,居家医学观察13271人。
今天,国科大宁波华美医院有2名患者治愈出院,市第一医院、鄞州人民医院各有1名患者治愈出院。截至2月13日16时,全市累计出院35例。
黄加成介绍防控工作情况——
近几天,我市新增病例不断减少,昨天新增病例零增长,出院患者不断增多,累计出院患者达35人。随着各企业逐渐复工,人员流动性和接触可能性增加,疫情出现 反弹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要延续目前态势,早日消除病毒,还需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多在防控举措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切不可掉以轻心。为此,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三方面工作重点:
(一)卡口严管理
卡口体温筛查是防范新一波疫情输入的第一道防线。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卡口体温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管理,以实现卡口体温筛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一是要加强仪器调配。各地在卡口配置或统筹调剂一批适合在户外环境工作的手持额测温仪,优先保障高速卡口测温工作。除配备额测温仪外,每个测温点还配备一定数量的耳温计和水银体温计。
二是要做好岗前培训。各地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卡口相关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体温筛查工作相关技能。
三是要规范测温流程。卡口筛查分五步实施:一拦停、二核查、三问询、四测温、五处置。确保不漏一个可疑发热人员。
四是要强化应急处置。对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如无流行病学史,登记并发放测温提示卡,引导其尽快就诊;如有流行病学史,立即联系120 救护车送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体温正常,但有流行病学史的,做好劝返或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五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管控组组织暗访,对各卡口体温筛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
目前,相关部门已就该项工作出台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各卡口体温筛查依规依序开展,整体情况良好。
(二)企业严防控
企业复工问题是当前阶段疫情变化的最大变量。近期,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文件,对企业严防控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管控范围。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有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生活史、接触史的人员,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阻,对因特殊情况的 上述到甬人员严格落实自到甬之日起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其他高风险地区来甬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经过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复工;中等风险 地区来甬人员,经过核酸检测阴性的,可以复工。
二是优化技术管理。严格按照《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是打通关健环节。交通、交警部门为复工企业提供物流运输保障,各地落实复工企业员工上下班、进出社区(村)检查点等的通行。
四是增强力量支持。各级领导干部按联系制度下沉一线,指导服务各地区开展复工工作。
五是强化服务保障。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租赁房屋十六条管理措施》,保障企业员工居住场所和安全。各地各部门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全力保障企业恢复生产并尽快恢复产能。
六是分区分类指导。疫情风险高的地区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精准实施“一企一策”。其他区县(市)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七是有效抽检督查。
(三)发热全管控
加强对发热病人的鉴别和管理,对于早期发现并严格控制传染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发热病人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方面规定。
在加强发热病人院前管理方面,规定——
1、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对象,由隔离观察点医务人员开展规范的医学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隔离管理人员联系各地发热病人专车车队,安排专车就近接送至发热门诊;
2、居民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由村(社区)负责联系专车就近接送至发热门诊,不要自行出门就医、不要自行服药治疗;
3、违反规定自行前往发热门诊的病人,医院要对其进行实名登记,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联系并通知属地发热病人专车车队,安排专车进行接送,病人所居住的村(社区)要进行登记,并加强管理。
在加强发热病人院中管理方面,规定——
1、医院对来发热门诊就医的所有病人均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统一做血常规和胸部CT检查。有流行病学史的必须进行病毒核酸检测;
2、如胸部CT检查出现病毒性肺炎影像学特征,立即转入留观病房,实行单人单间隔离,并作进一步鉴别诊断,直到排除为止;
3、医院要增加留观室和床位,并增配相关医务人员。
在加强发热病人院后管理方面,规定——
1、经筛查后排除新冠肺炎可能、且无需留观或住院处理的普通发热患者,要进行居家健康观察,所在村(社区)要加强管理服务。
2、就诊人员如返回住所,仍由发热病人属地专车车队安排接送。
目前,市卫生健康委已出台更为具体的规定,加强了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规范管理。
黄加成介绍省疫情防控1号、2号责任令落实情况——
日前,省防空办下发省疫情防控1号责任令,要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路物流通道畅通,我市立即部署落实,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开通货车专用收费站。
全市在已开通收费站货车专用绿色通道的基础上,新增G15沈海高速慈城收费站、鄞州南(姜山)收费站、宁海北收费站、G92杭州湾环线高速余姚大隐收费站、S20穿山疏港高速柴桥收费站等5个货车专用高速公路收费站,并已于2月8日向社会通告。
二是保障应急物资优先通行。
专用通道和专用收费站重点保障持证车辆应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政府指定的“三返”人员运输,确保优先通行,优先查验,优先放行。
三是保障检查力量,确保受控通行。
交通、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互相配合,确保检查卡点防疫检查力量部署到位,做到货车受控通行,确保通行秩序和安全。
2月9日,省防控办下发省疫情防控2号责任令,要求制止无理由擅自升级管控措施、层层加码简单化管理手段等问题的发生。我市立即部署落实,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村(社区、居民小区)防疫管理方面。2 月10日,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的通告》。《通告》明确了分区分级制定人员、车辆进入村(小区)管理规定,原则上每 户家庭(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外)每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复工复岗人员凭复工复岗证明出入。由村、社区负责安排专车接送有发热症状人员到就 近发热门诊。
二是在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方面。我 市制定了专项保供方案,采取措施稳定蔬菜采购货源,加强本地蔬菜应急保障,增加猪肉储备库存总量达到6000吨。合理安排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农贸市场等 场所营业时间。居民生活必须品的连锁店和便利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消毒措施的情况下可以继续经营。全市6家大型连锁超市,共计门店556家,其中大卖场 及连锁超市门店基本都营运了。另外,便利店开业率为82%。
各村(社区、居民小区)设立快递接收点,保障快递、外卖等进行无接触送达服务。
三是在对返甬人员管理方面。对进入宁波市的人员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已经租住的、原先租住在村(小区)春节后已返甬的、已在宁波购房的外来人员外出返甬等三类人员,与村民、社区居民同等管理。对于返甬企业员工,由企业负责协助解决其住宿问题。坚决防止返甬人员有家难回、无处可去的问题发生。
四是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2月9日,我市出台了《宁波市疫情管控期间企业复工管理实施细则》、《宁波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宁波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租聘房屋十六条管理 措施》等有关规定,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用工人员,分别采取不同管控办法,稳妥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各区县(市)都出台了操作性强的“疫情 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操作手册,积极协助待复工企业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特别对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 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优先保障复工。
五是在属地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方面。各区县(市)根据省、市防控办通知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管控措施,强化一线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的意识,并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安全有效地做好企业、商业、 村(社区)之间的衔接,全力保障民生基本需求。市防控办组织力量,加强对基层落实管控工作的督查,防止出现无理由擅自升级管控措施的现象,以及避免层层加 码简单化管理等问题的发生。
Q 企业陆续复工后,大家都对交通出行问题非常关心。请问宁波轨道交通什么时候恢复运营?与轨道交通相关的公交又怎么调整?
A 高云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兼顾返程客流和企业复工通勤出行需求,经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运营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轨道交通大部分区间恢复运营。2月15日起,1号线望春桥站至霞浦站,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高塘桥站至大通桥站)恢复运营。
运营时间是6:30至21:00,行车间隔高峰时段(早7:00-8:30,晚16:30-18:00)7-8分钟,平峰时段约15分钟。徐家漕长乐站至高桥西站、姜山站至明辉路站两个区间仍维持停运。
二、公交运营随之相应调整。恢复部分公交服务,开通49条与轨道接驳、企业复工相配套的公交线路,对原运营的连接交通枢纽、医疗机构等重点出行节点的49条公交线路适当增加运力,加密早晚高峰的运营班次。风险区域暂不恢复公交线路运营或站点停靠。
三、为满足部分企业复工后员工通勤出行需求,市五区有员工集中出行的复工企业,可以向市公交集团申请定制服务专线(预约电话:967277),解决员工上下班出行问题。
Q 轨道交通和公交部分恢复运营后,如何进行防疫和消毒?
A 高云桢:公共交通运营调整后,考虑到人员流动加密,将采取超常规、超强度举措,全力做好运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各公交企业严格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工作指南》、《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作卫生防护指南》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每天消毒、每班通风”的基础上,增加消杀频次,提高防疫覆盖面。关闭车辆空调系统,有条件的公交车辆开窗行驶。
二是严格控制车厢满载率,乘客间隔乘坐。早晚高峰客流较多时,允许公共汽车越站、只下不上等方式运行。
三、轨道交通车站通风系统24小时开启全新风模式,每个站点在安检通道附近对所有进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在大客流站使用热成像体温测试设备,实现对进站乘客的快速检测、快速进站 ,避免人群在站内短时间聚集。
1号线有40处测温点,2号线有25个测温点、3号线有13处测温点。一共有78处测温点,预留了2处测温点,人多时启用。热成像测温点有9处。
四是加强乘车管控,乘坐轨道、公交时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空间距离,并配合现场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绝配合防疫工作的,一律不允许上车。
五是鼓励采用电子支付乘车,暂停轨道月票销售,避免接触交叉感染。
请市民朋友放心乘坐。
Q 请问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在“菜篮子”本地保供上有什么措施?
A 卞银江:做好本地农产品的生产保供是农业农村部门的应尽职责,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 是聚焦产销对接,畅通产销渠道。针对当前产销信息不是很畅通的问题,我们组织21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商超组建采购联系群;组织41家农业生产经营主 体与5家大型超市开展网上对接;分两批推出15家农产品直供基地和91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点对点配送,打通农社对接渠道;上线“甬农鲜”公益性网 络平台,组织120多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网上直销,农社直供。通过多渠道推广宣传,自2月7日开展农商对接、农社直销以来,已累计销售各类农产品达 16950吨,销售金额达10670万元。
二是聚焦风险防范,严防风险叠加。越是疫情期间,越是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此我们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防控+监测+执法”三同步机制,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补免、疫病排查监测、卫生风险管控执法。到12日,全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疫情发生以来共排查各类养殖、屠宰、处理场所2410次。累计抽检各类农产品10380批次,已完成检测10262批次,合格率达99.99%。
三是聚焦企业复工,确保防控到位。积极协调推进保障类农业企业复工,制定复工复产流程,加强指导,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有序复工。目前全市各类农业企业已开工103家。
下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农产品挖潜扩产、产销对接、质量安全、为农业企业和经营主体提供服务为重点,做好本地农产品的生产保供工作。
Q 2月10日,我市公布了一批餐饮保供重点企业,可为率先复工企业、团体提供餐饮保障。请问现在落实情况怎么样?有什么进一步的措施?
A 缪永法:2月10日,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供配餐服务的通知》,并公布了首批餐饮保供重点企业共13家55个门店,据跟踪了解,首批13家餐饮保供重点企业共销售盒饭32694份。
为进一步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相关企业、单位自行搭建了信息对接平台。比如,利用已公布的13家企业55个门店的资源,宁波日报、甬派、中国宁波网与市餐饮业与烹饪协会合作,推出了“你开工,我送餐”活动,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用餐难题,并公布了联系人手机。
同 时,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商务局联合配套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的告知书》,积极指导和督促我市重点餐饮企 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目前已为营运餐饮企业发放了2500只口罩,为10余家餐饮配送企业开具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和绿色通行证。
从这两天运行情况看,企业、个人纷纷致电咨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部分餐饮企业提出加入第二批餐饮保供企业名录的申请;
二是复工企业提出用餐保障需求,主要集中在主城区以外的企业,甚至还有少数个人提出送餐的需求;
三是部分餐饮企业咨询复工的相关事宜,提出复工指导需求。
下一步,将根据全市防疫和复工情况,适时遴选和发布第二批餐饮保供企业及门店名录,要求各区县(市)参照市里做法加快发布本辖区的餐饮保供企业及门店名录。
Q 许多市民反映,现在很多医院的门诊和社区卫生院都关门了,一些慢性病的药到哪里配?都挤到大医院,担心有感染的风险。请问市卫健委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A 黄加成:为减少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入院就诊等导致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群众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宁波市医保局就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实施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配送入户服务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疫情三级响应及以上期间,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下同)借助云医院平台对辖区内慢性病用药等常用药品(退烧、止咳药品除外)有需求的患者提供线上问诊、配送到家远程医疗服务。各地保证每家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期间都有医生在线。
二、 宁波云医院平台按互联网诊疗规范实行日常管理,负责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在线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由已入驻的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调剂、物流配送等服务,药品 经营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配送。药品企业或第三方在接收订单后,应于48小时内将药品及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送达指定地址,鉴于目前物流企业运 力尚未恢复,现阶段可适当延长至5天内送达。
三、居民在使用宁波云医院平台互联网药品配送信息系统时,应首先下载云医院平台客户端“掌上云医院”APP 或“掌上问问”小程序,即可进入网络问诊和快速续方购药服务。宁波云医院平台客服咨询电话:87731130。
四、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及以上响应期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在云医院平台上为参保人员诊疗配取的相关药品费用及诊疗费,临时纳入医保结算。处方药量按现行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药品费用由参保人员先期自费结算,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持云医院纸质病历、税务发票(含明细)至市、县两级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医保支付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政策,疫情三级及以上响应结束之日起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不再结算。
记者 张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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