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食品停止"试吃"!宁波市市场监管出台"四保十二条"保复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2-13 18:58: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 通讯员宣文

  今天,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复工、保质量、保价格、保供应”专项行动的通知》,第一时间推出“保复工、保质量、保价格、保供应”“四保十二条”举措,成立企业复工专班,全力帮扶企业开工复工。

  “保复工”,重点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如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免于或延期现场核查、现场认证;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线上培训、组织专家专业指导、开辟专项服务通道等方式,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其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门店、拓宽网络配送等。发挥小微办牵头和非公党建帮扶作用,加强“银企对接”,推行“信用报告评估”贷款融资模式。

  “保质量”,继续严格执法,包括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杀白”禽上市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暂停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试吃”活动,加强对一次性快餐盒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防疫医疗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等。

  “保价格”,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从严从快处置售卖“天价”口罩等违法行为;加强民生必需品和重点领域商品价格监测。

  “保供应”,立足职能实施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转产”定向帮扶制度。通过现场驻点、视频连线等方式,帮助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发挥标准制定、质量监测、产品检验等优势,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服装企业转产口罩。

  同时,协调保障重要行业、重点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督促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集中供餐单位、零售药店等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完善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对于存在防疫用品供应缺口的企业,积极协调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运营,保障民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附全文:

  主动服务“保复工”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优化、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免于或延期现场核查、现场认证。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线上培训、组织专家专业指导、开辟专项服务通道等方式,帮助企业尽快复工。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同业互帮机制,帮助生产企业解决原铺料采购、成品出厂等问题。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优化认证认可服务,加快认可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开通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服务绿色通道,支持认证机构顺延复工复产企业相关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积极推动电梯维保、气瓶充装等企业复工复产,强化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监督指导,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实施定期检验的设备在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检验周期。

  2、开展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帮扶。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门店、拓宽网络配送等,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小区、医院等地推广无接触餐柜,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餐饮服务需求。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技术保障,畅通检验检测通道,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特种设备检验等予以全力支撑,全面服务。

  3、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疫情期间商标业务办理,明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有关商标事项的处理意见,宁波商标受理窗口提供电话咨询指导、资料线上预审、相关证书邮寄等各类帮办服务。推广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快速预审渠道及质押融资指导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申请专利收费减缴备案,扩大减缴受益面。对因资金困难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鼓励以专利权质押融资,并实行全程指导。

  4、发挥小微办牵头和非公党建帮扶作用。细化各级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出台的帮扶意见,通过小微名录和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向小微企业推送,加强“银企对接”,积极协调全市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各项融资政策和措施,推行“信用报告评估”贷款融资模式;

  引导小微企业通过网上进行招聘员工和人才活动,缓解复工难、用工难的问题。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合理方式维护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为企业复工、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严格执法“保质量”

  5、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杀白”禽上市监管,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防控。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索证索票检查,排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暂停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试吃”活动。加强对一次性快餐盒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7、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防疫医疗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督促零售药店做好咳嗽、发烧类药品暂缓销售、下架工作。研究制定疫情期间在用医疗设备合理化检验和监管措施。

  关注民生“保价格”

  8、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从严从快处置售卖“天价”口罩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9、加强民生必需品价格监管。从严从快查处“乱涨价”等违法行为。优化办案程序,简化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10、加强重点领域商品价格监测。继续做好每日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并应对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

  立足职能“保供应”

  11、实施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转产” 定向帮扶制度。通过现场驻点、视频连线等方式,帮助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发挥标准制定、质量监测、产品检验等优势,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服装企业转产口罩。

  12、要行业、重点企业完善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对于存在防疫用品供应缺口的企业,积极协调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运营,保障民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

食品停止"试吃"!宁波市市场监管出台"四保十二条"保复工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2-13 18:58:00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 通讯员宣文

  今天,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复工、保质量、保价格、保供应”专项行动的通知》,第一时间推出“保复工、保质量、保价格、保供应”“四保十二条”举措,成立企业复工专班,全力帮扶企业开工复工。

  “保复工”,重点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如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免于或延期现场核查、现场认证;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线上培训、组织专家专业指导、开辟专项服务通道等方式,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其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门店、拓宽网络配送等。发挥小微办牵头和非公党建帮扶作用,加强“银企对接”,推行“信用报告评估”贷款融资模式。

  “保质量”,继续严格执法,包括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杀白”禽上市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暂停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试吃”活动,加强对一次性快餐盒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防疫医疗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等。

  “保价格”,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从严从快处置售卖“天价”口罩等违法行为;加强民生必需品和重点领域商品价格监测。

  “保供应”,立足职能实施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转产”定向帮扶制度。通过现场驻点、视频连线等方式,帮助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发挥标准制定、质量监测、产品检验等优势,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服装企业转产口罩。

  同时,协调保障重要行业、重点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督促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集中供餐单位、零售药店等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完善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对于存在防疫用品供应缺口的企业,积极协调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运营,保障民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附全文:

  主动服务“保复工”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优化、简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免于或延期现场核查、现场认证。优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线上培训、组织专家专业指导、开辟专项服务通道等方式,帮助企业尽快复工。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同业互帮机制,帮助生产企业解决原铺料采购、成品出厂等问题。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优化认证认可服务,加快认可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开通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服务绿色通道,支持认证机构顺延复工复产企业相关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积极推动电梯维保、气瓶充装等企业复工复产,强化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监督指导,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实施定期检验的设备在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检验周期。

  2、开展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帮扶。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门店、拓宽网络配送等,倡议各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在小区、医院等地推广无接触餐柜,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餐饮服务需求。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技术保障,畅通检验检测通道,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特种设备检验等予以全力支撑,全面服务。

  3、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疫情期间商标业务办理,明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有关商标事项的处理意见,宁波商标受理窗口提供电话咨询指导、资料线上预审、相关证书邮寄等各类帮办服务。推广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快速预审渠道及质押融资指导工作,积极引导企业申请专利收费减缴备案,扩大减缴受益面。对因资金困难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鼓励以专利权质押融资,并实行全程指导。

  4、发挥小微办牵头和非公党建帮扶作用。细化各级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出台的帮扶意见,通过小微名录和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向小微企业推送,加强“银企对接”,积极协调全市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各项融资政策和措施,推行“信用报告评估”贷款融资模式;

  引导小微企业通过网上进行招聘员工和人才活动,缓解复工难、用工难的问题。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合理方式维护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为企业复工、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严格执法“保质量”

  5、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格“杀白”禽上市监管,督促市场举办方落实防控。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索证索票检查,排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暂停食品经营者提供食品“试吃”活动。加强对一次性快餐盒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管,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7、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防疫医疗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行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督促零售药店做好咳嗽、发烧类药品暂缓销售、下架工作。研究制定疫情期间在用医疗设备合理化检验和监管措施。

  关注民生“保价格”

  8、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从严从快处置售卖“天价”口罩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9、加强民生必需品价格监管。从严从快查处“乱涨价”等违法行为。优化办案程序,简化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

  10、加强重点领域商品价格监测。继续做好每日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并应对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

  立足职能“保供应”

  11、实施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转产” 定向帮扶制度。通过现场驻点、视频连线等方式,帮助防疫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扩产、增产”。发挥标准制定、质量监测、产品检验等优势,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服装企业转产口罩。

  12、要行业、重点企业完善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对于存在防疫用品供应缺口的企业,积极协调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运营,保障民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