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通讯员水微娜 记者张颖
2月6日至2月14日,宁波地铁全线网停运9天。
这两日,有不少市民反馈,早前购买的2月份地铁月票的损失,是否有相应的退款机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发布通告,自明天(2月15日)起至3月31日,乘客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退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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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实体月票的:至各车站客服中心进行退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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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实体月票的:通过原购买渠道进行退票处理。
据了解,退款金额按2元/次计算,以2月份实际剩余的次数进行结算退款,退款后回收月票。
需要注意的是,若乘客在2月份仍需要用到月卡,可继续使用。若至于月底还有结余的,仍然可进行退款处理。
与此同时,宁波地铁自2月15日起暂停月票销售,乘客可通过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或购买购买电子单程票乘坐宁波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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