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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后如何进行疫情防控?宁波市教育局下发实施方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3-05 14:30:00报料热线:81850000

【专题】宁波打赢防疫阻击战发展总体战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余晶晶

  3月5日,宁波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春季开学前后可能遇到的防控问题梳理,建立健全规范化流程。

  开学凭“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进出校园

  该文件内容主要从6个方面入手,覆盖防控组织体系、排查处置程序、物资场所准备、防控制度措施、 突发疫情处置、防控保障措施等环节。

  正式开学前,全体返校教职工和学生需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何时返回、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前将“健康申报表”用电子文档先行提交给所在学校。

  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教职工和学生,开学时,在亮码(证)测温符合规定后,可以进出校门。而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和学生,复岗复学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

  各校要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递交的健康申报表仔细核对,对甬行码持码颜色与其申报前14天行程不一的,要认真核查原因,确保申报健康信息准确无误,并建立学校红码、黄码防控重点人员名册,掌握所在社区落实送医救治、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等情况,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人。安排专人一对一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态,有效开展联防联控。

  校内提前储备防疫用品,设置“临时隔离室”

  口罩、消毒液……开学后,学校有没有足够的防疫用品?发现有教职工或学生出现发烧等症状,如何应急处理?对于家长担忧的事,宁波市教育局做好了工作提前“亮” 。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学一周前,各地各校要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功能;购置必须的额温仪、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肥皂、洗手液、干手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确保开学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到位。

  同时,学校应提前谋划留观场所准备,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在甬高校和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落实错时的报到、上学、就餐、放学制度

  开学复课拒绝“一刀切”!《实施意见》明确,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上学进校以及食堂排队、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督促家长把学生送进校门后迅速离开,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学生和教职工在食堂聚集现象发生。

  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医院等地,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裸手触碰吊环等物品。教职工和学生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食堂。

  开学后实行每日晨(午)体温检测

  开学后,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安排专人对教职工和学生等所有进入学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各校也可派出流动检测组,上门服务。

  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3℃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引导到学校临时隔离室复查。复查后体温依然超过上述规定温度的,应立即向学校所在社区报告,发热者如有流行病学史,由社区派专车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校在开展晨(午)检工作之前要做到“五个要”,包括做到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落实晨(午)检工作人员自我防护要求,做到戴口罩、戴手套和穿工作服;要熟悉临时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和隔离办法、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热学生后续跟进联系等流程;要特别关注寄宿生和中午回家就餐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对寄宿制学校学生要做好早(午)晚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送医就诊,并对同一宿舍学生做好隔离和观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要进行午检;要落实幼儿园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后、使用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后等,均要洗手。

  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调。因地制宜地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近距离接触。

  教职工和学生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等身体不适,要立即到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内专门设置的发热门诊室检查,学校应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如被定点医院诊断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按照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对密切接触者要马上隔离排查,所在宿舍、教室、办公室要第一时间进行消毒灭菌。

  学校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

  所有学校开学时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班组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  

  开学后各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保持敞开,课间、午休时间、放学后,要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通风。学生宿舍通风由宿管人员专门负责,在学生离开宿舍后实施,每日上、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各校每日应将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处于集中医学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教职工和学生数,发热的教职工和学生数等信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值班室报告。当天没有疫情的,必须实行“零报告”。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开学前后如何进行疫情防控?宁波市教育局下发实施方案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0-03-05 14:30:00

  中国宁波网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余晶晶

  3月5日,宁波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春季开学前后可能遇到的防控问题梳理,建立健全规范化流程。

  开学凭“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进出校园

  该文件内容主要从6个方面入手,覆盖防控组织体系、排查处置程序、物资场所准备、防控制度措施、 突发疫情处置、防控保障措施等环节。

  正式开学前,全体返校教职工和学生需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何时返回、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前将“健康申报表”用电子文档先行提交给所在学校。

  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教职工和学生,开学时,在亮码(证)测温符合规定后,可以进出校门。而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满的教职工和学生,复岗复学时需提供甬行码“绿码”或纸质甬行证方可入校。

  各校要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递交的健康申报表仔细核对,对甬行码持码颜色与其申报前14天行程不一的,要认真核查原因,确保申报健康信息准确无误,并建立学校红码、黄码防控重点人员名册,掌握所在社区落实送医救治、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等情况,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人。安排专人一对一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动态,有效开展联防联控。

  校内提前储备防疫用品,设置“临时隔离室”

  口罩、消毒液……开学后,学校有没有足够的防疫用品?发现有教职工或学生出现发烧等症状,如何应急处理?对于家长担忧的事,宁波市教育局做好了工作提前“亮” 。

  《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学一周前,各地各校要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功能;购置必须的额温仪、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肥皂、洗手液、干手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确保开学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到位。

  同时,学校应提前谋划留观场所准备,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在甬高校和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落实错时的报到、上学、就餐、放学制度

  开学复课拒绝“一刀切”!《实施意见》明确,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上学进校以及食堂排队、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督促家长把学生送进校门后迅速离开,防止学生和家长在校门口、学生和教职工在食堂聚集现象发生。

  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做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不绕道其他地方。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医院等地,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裸手触碰吊环等物品。教职工和学生到校后,应第一时间用肥皂(洗手液)洗手后进入教室或食堂。

  开学后实行每日晨(午)体温检测

  开学后,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安排专人对教职工和学生等所有进入学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各校也可派出流动检测组,上门服务。

  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3℃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引导到学校临时隔离室复查。复查后体温依然超过上述规定温度的,应立即向学校所在社区报告,发热者如有流行病学史,由社区派专车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校在开展晨(午)检工作之前要做到“五个要”,包括做到教职工和学生熟悉晨(午)检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人人自觉遵守;落实晨(午)检工作人员自我防护要求,做到戴口罩、戴手套和穿工作服;要熟悉临时隔离(留观)室设置要求和隔离办法、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热学生后续跟进联系等流程;要特别关注寄宿生和中午回家就餐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对寄宿制学校学生要做好早(午)晚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症状要及时送医就诊,并对同一宿舍学生做好隔离和观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午回家就餐后返校要进行午检;要落实幼儿园儿童晨(午)晚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呼吸道卫生礼仪,避免交叉感染,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后、使用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污染物品后等,均要洗手。

  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食堂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调。因地制宜地实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错峰就餐制,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近距离接触。

  教职工和学生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热等身体不适,要立即到学校医务室(保健室)内专门设置的发热门诊室检查,学校应第一时间内启动发热检查流程。如被定点医院诊断为确诊或疑似病例,按照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对密切接触者要马上隔离排查,所在宿舍、教室、办公室要第一时间进行消毒灭菌。

  学校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

  所有学校开学时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班组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  

  开学后各校要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上课时间教室前后门要保持敞开,课间、午休时间、放学后,要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通风。学生宿舍通风由宿管人员专门负责,在学生离开宿舍后实施,每日上、下午各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各校每日应将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处于集中医学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教职工和学生数,发热的教职工和学生数等信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值班室报告。当天没有疫情的,必须实行“零报告”。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