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我市最新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并首次公布了我市无症状感染者数量,引起不少市民关注。大家关心的是这些无症状感染者是怎么被发现的?对于这些感染者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
我市累计发现并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6例
据市卫健委通报,2020年4月1日0-24时,宁波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020年4月1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57例,累计出院病例157例;累计发现并报告无症状感染者46例(其中境外输入3例),尚有2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目前,全市尚有257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已有3066名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
据了解,这是3月31日国家卫健委宣布将在每日疫情通报中公布无症状感染者的报告、转归和管理情况后,我市首次通报无症状感染者的数量。
无症状感染者是怎么被发现的?
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是怎么被发现的?疾控专家介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阳性的人。
无症状感染者主要通过4个途径主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开展的主动检测;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人员开展的主动检测。
无症状感染者有没有传染性?
无症状感染者有没有传染性,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疾控专家介绍,根据国家和部分省份开展的密切接触者监测数据,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存在二代病例续发,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个别由无症状感染者导致的聚集性疫情,有小样本量的研究显示,无症状感染者呼吸道样本中的病毒载量与确诊病例没有太大差异。
综合目前的监测和研究,无症状感染者存在传染性,但其传染期长短、传染性强弱、传播方式等尚需开展进一步科学研究。
部分专家认为鉴于无症状感染者的呼吸道标本能检出病原核酸,但由于无咳嗽、打喷嚏等临床症状,病原排出体外引起传播的机会较确诊病例相对少一些。
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怎么处理?
既然宁波已经发现46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这些无症状感染者会隔离吗?据介绍,根据浙江省规定,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立即收入定点医院,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需经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且采样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在定点医院解除隔离后,参照确诊病例康复期管理要求,继续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如今境外输入病例是防控重点。目前,浙江省对所有入境来浙人员,在开始和解除集中隔离时,均实行实验室检测,全面排查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随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锁定可能的密切接触者,并落实各级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切断传染途径。
如何做好个人防控?
既然无症状感染者存在着传播风险,市民如何做好个人防护?专家建议,公众要加强自我保护和健康文明意识,强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讲究手卫生、一米线、开窗通风、清洁消毒、分餐制、生病时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科学戴口罩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
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本着既保护自己,也要保护他人健康的理念,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健康素养水平。
如个人核酸检测阳性,不必恐慌,要主动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及时报告,接受医疗机构规范诊治。
宁波晚报记者孙美星通讯员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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