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今天发布消息称,根据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开学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20〕81 号),现将做好该区幼儿园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学时间
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5月11日起分批次、分年龄、分时段开学,原则上大班孩子首先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及批次由各园自行决定。尚未完成整改的幼儿园不得开学。
工作要求
(一)各幼儿园应始终将防疫放在幼儿园工作的第一位,严格对照《鄞州区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细则》和《浙江省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开学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要求,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健康筛查、消杀、晨午检、活动防护、封闭管理、社交距离控制、应急处置等安全管控机制,牢牢守住学校和师生安全防线。
(二)综合运用自报、测温、亮码、监测平台等多种渠道,严格开展好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开园前1~2 天,收齐所有幼儿的《学校复学健康申报表》(新版)并逐一筛查;动态、持续、精准做好师生员工的健康排查,查问和追踪各种异常情况的原因并建立“一员一档”。
(三)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把入园晨检关,落实“健康码”+甬行证+体温检测措施,家长一律不入园,鼓励和帮助幼儿自主进出校园。组织足够的管理人员、设置足够的安全接送区域、安排足够的接送时间,分班级和时段错峰接送,避免接送人员集聚。
(四)开学前14 天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和内蒙古满洲里市的师生员工,应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方可按要求返园。
(五)在园期间,师生口罩佩戴要求继续按前三批(中小学)开学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幼儿在用餐、午睡及户外活动时,在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不应佩戴口罩。不建议幼儿佩戴N95口罩。
(六)全面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方式,全天开放专用活动室和各类专用活动区域,最大可能降低幼儿在物理空间中的分布密度。注重幼儿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引导幼儿不揉眼睛、不挖鼻孔、多喝开水、及时增减衣物等。加强幼儿全日健康观察,在入园、午睡后落实专人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记录。
(七)切实加强家园联动。各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向家长宣传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织密家园联动防护网;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及其同居室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特别要提醒每位家长配合做好入园前孩子的体温检测和如实报告。
(八)疫情防控期间,各园可结合实际实行幼儿园弹性上学制度,要尊重家长的选择和意愿,实行自愿返园。支持家长选择幼儿居家照护,指导家长陪伴幼儿自主开展适合的游戏、体育、阅读等活动,增进亲子关系。对未来园的孩子,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落实家长的疫情防控和居家安全监护责任。
(九)对于在园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应严格按《宁波市学校新冠肺炎排查处置流程图》正确无误地实施应急处置,同时应加强宣传教育和沟通,防止因普通疾病引发恐慌。对于在家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幼儿园须要求其必须去医院就医,病愈后要求复学复工时,必须提供医院证明,幼儿园进行认真核实,并检查“健康码”和健康状况。
海曙区今天也发布了2020年春季幼儿园分批分段开学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幼儿园经查验合格后,自5月11日起分批分段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幼儿园大班:5月11日开学;
幼儿园中班、小班、小小班:5月13日开学。
二、相关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精密智控健康监测、封闭管理、社交距离控制、网格化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等安全管控机制。开学前 14 天来自湖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和内蒙古满洲里市的师生员工,应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方可按要求返园。在园期间师生口罩佩戴要求继续按前三批开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向家长宣传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织密家园联动防护网;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学员、幼儿健康状况, 为安全顺利开学复课创造有利条件。其他要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编辑: 陈晓怡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