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浙江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部分党员干部违规享受原农业户口待遇,违规领取及侵占村级分红、违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等问题,宁波市委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压实巡视整改责任。截至目前,该市已排查17.6万余名公职人员,7785名公职人员完成股份分红清退工作,共清退股份125.98万股、分红3544.65万元,整改违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问题73起。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日益壮大,村民股份分红等福利待遇逐年提高,出现了部分公职人员以历史原因为借口,侵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的现象。
去年7月,浙江省委巡视组对宁波市镇海区巡视时就指出了这一问题,要求举一反三、立即整改。随后,镇海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清理工作,部署对全区公职人员开展排查梳理和清退工作。
宁波市委在巡察中也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为扩大整改效果,该市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部分党员干部违规享受原农业户口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市纪委监委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作用,压实驻在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共 1103人完成股份和分红清退。在督促公职人员主动申报清退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还积极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和农业农村等部门横向协同、各区县(市)和各乡镇 (街道)纵向联动,严明纪律要求,严肃执纪问责。
海曙区纪委监委着力压实主体责任,按清退步骤与时间节点分阶段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有力保障整治工作进度;鄞州区 纪委监委建立每周报送、半月会商、月度分析等制度,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江北区纪 委监委坚持“堵清结合、整管并进”,从村级分配源头着手,建立与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双向排查清退制度,推动复核与排查双管齐下,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宁波市纪委监委还推动形成长效机制,督促组织、人社等部门把好公职人员入口关,完善新招录公职人员前置审查机制,新进 人员须填写宅基地和股权清理自查表、签订承诺书;督促农业农村部门推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修订股权管理章程、修改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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